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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六个月要签多少年

朱** 广西-梧州 劳动合同咨询 2024.09.04 06:02:31 304人阅读

试用期六个月要签多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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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长达三年以上的试用期内,若试用期长度达到了六个月,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的相关条款,此时用人方应与其签署至少三年以上、属于固定期限或无固定期限性质的劳动合约定。具体而言,依据本法第十九条内容可知:对于三个月以上但不足一年的劳动合同期,其试用期限制在一个月经历范围之内;而对于一年以上、但未满三年的劳动合同而言,则需要压缩至两个月;
至于当劳动合同期限超过三年且具有固定或无固定期限性质时,试用期最多可以达到六个月。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同一位用人单位和同一位劳动者之间,最多只能设定一次试用期。并不是所有类型的劳动合同都能设置试用期,例如:以完成特定工作任务为前提条件所形成的劳动合同以及那些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情况就不能设立试用期。
另外,如果劳动合同仅仅约定了试用期,或者说是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时间完全重叠时,那这个所谓的试用期便不再具有法律效力,这部分的有效期将被认定为正式的劳动合同期限。因此,在实践中,当雇主与劳动者签订了长达三年的劳动合同时,依法办事的话,试用期时效无论如何延长也不应超过法定的六个月上限。

2024-09-04 09:20: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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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签订具有三年及以上试用期限的合同时,相关方应签署至少为期三年或无固定期限的全职劳动合同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应条款(即第十九条)所述,在适用三个月至一年劳动合同期限的情况下,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而当劳动合同期限涉及一年至三年时,试用期最多则不能超过两个月;若劳动合同期限达到或超出三年并属于固定期限或者无固定期限的类型,其试用期限度亦不得超过六个月。同样地,同一名雇主在与同一位求职者之间只可能进行唯一一次的试用期约定。对于那些以完成相关工作任务作为确认条件的劳动合同,抑或是劳动合同期限不足三个月的,均不得设置试用期。
再者,如若劳动合同仅仅约定了试用期,或者试用期与其期限完全相同,那这个所谓的试用期实际上并不发生效力,而该期限将被视为初级劳动合同的期限。因此,换言之,倘若一家公司与其员工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那么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他们可以设定的最长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2024-09-04 09:13:2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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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在试用期间长达三年及以上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署三年或以上的固定期限亦或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此依据在于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明确规定:对于劳动合同期限在三个月以上但不足一年的,其试用期应被控制在一个月内;而当劳动合同期限大于一年且小于三年时,试用期则不能超过两个月;
至于涉及到三年及其以上的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其最长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时,同一家用人单位和同一位劳动者之间只能进行一次这样的约定。若劳动合同以完成某项特定工作任务作为期限,或者是劳动合同期限短于等于三个月时间,那么毫不例外地废止任何关于试用期的设定。换言之,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所签署的是一份周期为三年的劳动合同时,那么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允许他们设定的最长试用期不得超出六个月。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2024-09-04 07:34:42 回复

您好, 我是吴律师,应该有补偿。不够一年的补偿一个月的本人工资。如果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请点我头介给我评价,谢谢。

解答如下, 不能。按规定,只要是有正常上班,用人单位是应当支付工资的。如果单位不支付,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至于具体支付方式和金额,按双方劳动合同约定来确定。
只要新员工在试用期间按时上班,并为此付出了劳动,公司方面就需要给付相应的工资。但是现实中有很多什么话都没留下,就拍拍走人的,就不同了。如果说新员工没有在离职前三天或合理期限内告知用人单位,说明自己不适合这份工作而需要离职的,因此给公司方面遭受损失的,那么公司方面可以根据相关明确的证据资料要求劳动者予以赔偿,届时便有可能拒发工资。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而在实际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你好,具体请询问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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