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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实施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的行为,且存在以下一种或多种情节,则应按照立案条件进行追究刑事责任:
首先,损害财产价值达五千元及其以上;
其次,对公私财物破坏行为持续发生三次及以上;
再次,纠集三名及以上人员在场公开地、协同地破坏公私财物;
最后,其他具有严重社会影响或者情节恶劣的情况。
2024-09-02 12:53: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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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行为人明知故犯地故意损毁公共或私人财产,致使公有或私有财产遭受重大损害,其破坏公私财物的行为已触及到以下任意一项情况,便会引起司法部门严肃的法律追究责任:
(1)若致他人财物损害金额达到人民币伍仟元以上;
(2)若多次蓄意破坏公私财物;
(3)若强行召集不少于三名人士公开破坏公私财物;或(4)若其它情节严重者,均应被视为威胁公众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2024-09-02 12:45:3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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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故意毁损公共和私人财产,涉嫌任何以下情况之一的,都应该立案并予以重点追查:
第一,事件导致了财产损失超过五千元人民币;
第二,该行为已多次发生,且屡教不改;
第三,涉及到纠集三个及以上人员,公开而又恶劣地破坏公共或私人财产;以及第四,其他严重程度较高的情节。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4-09-02 12:44:24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