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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合同中固定总价合同工程量要不要审?

pub****429 江苏-徐州 施工合同纠纷咨询 2024.09.02 11:26:19 343人阅读

建筑施工合同中固定总价合同工程量要不要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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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51649642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江苏-南京 咨询解答:13362条

您好,固定总价的话,除非有关于工程量的特别约定,否则工程量与总价无关,没有评估工程量的必要。

2024-09-02 11:32:1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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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82334804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江苏-徐州 咨询解答:61条

你好,虽然是固定总价合同,但是如果工程量不是按照合同施工,对于工程量是需要进行审核的

2024-09-02 13:07:26 回复
地区:江苏-徐州 咨询解答:53条

你好,我是做建设工程的,如果合同表示变更,工程量有变动,需要鉴定和审计

2024-09-04 16:04:10 回复

最新的建筑工程固定总价合同如下,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分包方:(以下简称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格履行。第一条 工程项目1.工程名称:01G1113-1(1#楼综合机电安装工程);2.工程地点:;3.工程编号:01G1113-1;4.工程范围和内容:详见施工图及B-P01报价清单;5.工程造价:本合同造价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全部工程预算造价人民币:¥元整,大写元整,该合同价款已包括材料费、人工费、制作费、运输费、安装费、材料损耗、利润、施工人员保险费用、管理费及由税务部门规定的应由乙方缴纳的各种税项的税金,如因实际需要必须增加或减少某单项工程,应征得甲方项目经理的同意及签字确认,工程费用按乙方工程报价清单单价双方核算,最后以甲乙双方确认的实际数量和工作量作为结算依据另行结算;第二条 工程期限1.开竣工日期:经双方商定,本合同工程开竣工日期如下:全部工程自2016年月日开工,至2016年月日竣工;  2.施工前各项准备工作,双方应根据工程协议书中第三条规定,分别负责按照完成。3.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可顺延工期。顺延期限,应由双方及时协商,签订协议,并报甲方批准。(1)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而被迫停工者;(2)因甲方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者;(3)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图、供料、供设备或甲供所需之材料、设备不合要求,而被迫停工不能顺利施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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