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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写一份完备的离婚起诉状(如需律师协助,亦可由律师代为起草);搜集并准备提交诉讼离婚所需之各项证据材料;将上述起诉状及相关证据呈交给具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处理;待法院接受并审理离婚诉讼后,会在指定时间内向被告方寄发起诉状副本;受案法院处理完毕后,将会按规定时间内排期开庭并向原、被告双方发出传票通知;在所安排的开庭日程中,双方均有权委派律师或其他具备专业资质的人员代表其参与离婚诉讼事宜;最终,法院将会依据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与双方提供的相应证据,从而判定是否准许离婚,同时对财产权益的分配方案及子女抚养问题作出明确指令。
2024-09-02 10:41: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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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您需要撰写离婚起诉书(如方便,也可寻求律师协助进行撰写),其次,根据要求收集有关诉讼离婚所需的证据资料。接下来,您需将上述文书及相关证明材料递交给具有适当管辖区权的法院。收到您的申请后,法院会对审判事务进行确认,若符合法律规定,将会受理您的诉讼。一旦法院确认受理该起离婚诉讼,将在法定期限内向被告发送诉讼书副本。此后,法院按照程序安排预定的审判日期,并将传票发送至各方当事人手中。开庭审理过程中,当事人双方均可自行选择委托律师或其他具备专业资质的人士作为诉讼代理人参与案件的处理。
最后,法院会依据原告的诉讼请求和双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对是否批准离婚、财产如何分配、子女抚养问题究竟如何定夺做出最终决断。
2024-09-02 10:00:3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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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1.精心撰写离婚起诉书(如需,可委托律师协助完成);
2.进行充分准备,收集与诉讼离婚相关的各项证据材料;
3.将已备妥的离婚起诉书及相关证据送达至具有管辖权的法院;
4.法院依法决定是否接受离婚诉讼的申请;
5.若法院批准离婚诉讼申请,便会在规定期限内将起诉书副本发送给另一方当事人;
6.法院根据具体情况,统筹安排开庭日期并向原告及被告发出开庭通知书;
7.离婚诉讼开庭审理阶段:当事双方皆有权选择委托律师或其他专业机构代理出庭;
8.法院会依据原告方提出的诉讼请求及其提供的证据材料,对是否准许离婚、如何划分夫妻共同财产、孩子抚养问题等做出裁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2024-09-02 08:33:27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