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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行政强制执行程序有哪些程序?

王* 安徽-六安 判决执行咨询 2018.02.05 11:49:23 3059人阅读

您好,我朋友是国家事业单位的机关工作人员,现在要被法院强制执行了,法院行政强制执行程序是怎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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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是指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主体为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法对行政相对人违反行政法律法规而尚未构成犯罪的行政行为所实施的法律制裁。人民法院行政强制执行的程序有哪些呢?
  如果遇到行政处罚相关法律问题,可以免费咨询我们的行政处罚律师进行免费咨询。
  什么是执行治安管理处罚程序?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34条规定,执行治安管理处罚的程序如下:
1、传唤。 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需要传唤的,使用传唤证。对于当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可以口头传唤。对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公安机关可以强制传唤。
2、 讯问。 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应当如实回答公安机关的讯问。讯问应当作出笔录;被讯问人经核对认为无误后,应当在笔录上签名或盖章,讯问人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
3、取证。 公安机关收集证据材料时,有关单位和公民应当积极支持和协助。询问证人时,证人应该如实反映情况,询问应当作出笔录。证人经核对认为无误后,应当在笔录上签名或盖章。
4、裁决。 经讯问查证,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条款裁决。裁决应当填写裁决书,并应立即向本人宣布。裁决书一式三份,一份交给被裁决人,一份交给被裁决人的所在单位,一份交给被裁决人的常住地公安派出所。单位和常住地公安派出所应当协助执行裁决。
  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讯问查证。对情况复杂,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进行拘留处罚的,讯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人民法院行政强制执行的程序包括
  
1.申请。行政机关的申请是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前提和第一个环节,人民法院只有在收到行政机关的执行申请后,才开始决定是否执行。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时,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执行书、据以执行的行政处罚决定以及其他必须提交的材料。在申请执行书中,应说明要求强制执行的法律根据和事实根据、执行对象和执行标的等,以便接受司法机关的审查。
  
2.审查。人民法院在收到行政机关的执行申请书及其他必备材料后,应从法律和事实两个方面进行审查。前者如行政处罚决定的内容是否合法,行政处罚决定是否已经产生执行力;后者如行政处罚决定据以处罚当事人的事实是否清楚等。经审查后,认为行政处罚决定正确,执行申请合法的,人民法院应立案并作出强制执行的决定,并将决定通知申请机关。如果认为确有错误或违法的,经人民法院院长批准,作出不予立案的决定,并将执行申请书退回申请机关。
  
3.命令当事人限期履行。人民法院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后,应向当事人发出强制执行通知书,命令当事人在一定的期限内履行处罚决定。如果当事人经过法院的告诫仍拒不履行,则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4.执行。执行由人民法院负责主持,必要时可以请有关单位予以协助。执行完毕后,人民法院应将执行结果书面通知申请执行的行政机关。

2018-02-05 12:00:2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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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是我们在各种法律目录也好,法律书籍也好,这些里面经常看到的一个词汇。当你拒绝执行法院的判罚,强制执行便会出现。但是就是这样我们经常说的一个词汇,大家真的理解强制执行的过程吗?人民法院行政强制执行的程序是如何的,大家清楚吗?今天,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行政处罚是指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主体为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法对行政相对人违反行政法律法规而尚未构成犯罪的行政行为所实施的法律制裁。人民法院行政强制执行的程序有哪些呢?
什么是执行治安管理处罚程序?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34条规定,执行治安管理处罚的程序如下:
1、传唤。
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需要传唤的,使用传唤证。对于当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可以口头传唤。对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公安机关可以强制传唤。
2、讯问。
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应当如实回答公安机关的讯问。讯问应当作出笔录;被讯问人经核对认为无误后,应当在笔录上签名或盖章,讯问人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
3、取证。
公安机关收集证据材料时,有关单位和公民应当积极支持和协助。询问证人时,证人应该如实反映情况,询问应当作出笔录。证人经核对认为无误后,应当在笔录上签名或盖章。
4、裁决。
经讯问查证,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条款裁决。裁决应当填写裁决书,并应立即向本人宣布。裁决书一式三份,一份交给被裁决人,一份交给被裁决人的所在单位,一份交给被裁决人的常住地公安派出所。单位和常住地公安派出所应当协助执行裁决。
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讯问查证。对情况复杂,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进行拘留处罚的,讯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人民法院行政强制执行的程序包括
1.申请。行政机关的申请是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前提和第一个环节,人民法院只有在收到行政机关的执行申请后,才开始决定是否执行。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时,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执行书、据以执行的行政处罚决定以及其他必须提交的材料。在申请执行书中,应说明要求强制执行的法律根据和事实根据、执行对象和执行标的等,以便接受司法机关的审查。
2.审查。人民法院在收到行政机关的执行申请书及其他必备材料后,应从法律和事实两个方面进行审查。前者如行政处罚决定的内容是否合法,行政处罚决定是否已经产生执行力;后者如行政处罚决定据以处罚当事人的事实是否清楚等。经审查后,认为行政处罚决定正确,执行申请合法的,人民法院应立案并作出强制执行的决定,并将决定通知申请机关。如果认为确有错误或违法的,经人民法院院长批准,作出不予立案的决定,并将执行申请书退回申请机关。
3.命令当事人限期履行。人民法院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后,应向当事人发出强制执行通知书,命令当事人在一定的期限内履行处罚决定。如果当事人经过法院的告诫仍拒不履行,则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4.执行。执行由人民法院负责主持,必要时可以请有关单位予以协助。执行完毕后,人民法院应将执行结果书面通知申请执行的行政机关。
以上就是法院行政强制执行程序,相信大家看过之后,以后再提到强制执行时,大家不会仅仅就知道单单的一个名词了,定义与过程,大家都能更好地了解,遇到这种情况时,也能更好地保护自身权益。

2018-02-05 11:50:2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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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
  一般来说,行政机关强制执行要经过以下程序:
1、告诫;
2、陈述和申辩;
3、制作执行决定书;
4、送达;
5、采取各种强制执行方式。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义务,行政机关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接到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申请,应当在五日内受理。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申请进行书面审查,对符合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且行政决定具备法定执行效力的,除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七日内作出执行裁定。

2020-11-04 20:56:41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行政强制执行程序 (一) 强制执行程序 一般来说,强制执行要经过以下程序: 1.告诫 ; 2.陈述和申辩 ; 3.制作执行决定书 ; 4.送达 ; 5. 采取各种强制执行方式 。 (二) 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义务,可以向人民申请强制执行。 人民接到的强制执行的申请,一般进行书面审查。对不受理的应当在五日内书面通知,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人民经审查,认为行政决定不具备法定执行效力、行政决定没有法定依据、明显事实不清或者违反法定程序的以及执行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的,裁定不予执行。经审查,认为符合申请执行条件的,人民作出执行裁定,在三日内发布公告并送达当事人,限定当事人履行的期限。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强制执行程序
  一般来说,强制执行要经过以下程序:
1、告诫;
2、陈述和申辩;
3、制作执行决定书;
4、送达;
5、采取各种强制执行方式。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义务,可以向人民申请强制执行。
  人民接到强制执行的申请,应当在五日内受理。人民对强制执行的申请进行书面审查,对符合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且行政决定具备法定执行效力的,除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外,人民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七日内作出执行裁定。

您好,针对您的行政强制执行的程序要求问题解答如下,
1.催告程序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履行义务的期限;履行义务的方式;涉及金钱给付的,应当标注明确的给付金额和给付方式;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催告书应当直接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拒绝接收或者无法直接送达当事人的,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送达当事人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记录、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在催告期间,对有证据证明有转移或者隐匿财物迹象的,可以作出立即强制执行的决定
2.作出强制执行决定经过催告程序,当事人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决定,且无正当理由的,可以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强制执行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强制执行的理由和依据;强制执行的方式和时间;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的名称、印章和日期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的送达与催告书的送达要求基本相同
3.实施行政强制执行可以在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与当事人达成执行协议执行协议可以约定分阶段履行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的,可以减免加处的罚款或者滞纳金当事人不履行执行协议的,应当恢复强制执行不得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情况紧急除外不得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相关行政决定
4.中止执行根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有以下情形的,应当中止强制执行: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确有困难或者暂无履行能力的;第三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确有理由的;执行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且中止执行不损害公共利益的;认为需要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后,应当恢复执行对没有明显社会危害,当事人确无能力履行,中止执行满3年未恢复执行的,不再执行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3个月内,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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