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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同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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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有谁知道法院拒绝调解书是怎么办的呢?

赵** 河北-唐山 刑事诉讼咨询 2018.02.05 11:42:28 2106人阅读

我的一个朋友最近在打官司,一直没能调解,请问有谁知道法院拒绝调解书是怎么办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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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有以下三种见解:
  第一种意见认为,我国民诉法第99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法院拒绝调解书的,调解书不发生法律效力,人民法院要及时通知对方当事人。”因此,在黄某拒绝签收调解书的情况下,双方原先达成的调解协未发生法律效力,法院应根据庭审查明的事实依法作出判决。
  第二种意见认为,本案应当以双方当事人在调解中达成的协议作为判决依据作出判决。理由是:民事案件主要是人民法院运用法律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而当事人在法院主持调解达成的协议,就是其对自身所享有的实体权利的一种处分。根据私权自治的理论,当事人在法院主持调解中所达成的协议,就相当于解决他们民事争议的一种“合约”。当事人拒绝签收调解书,人民法院应当依照双方达成的协议判决。
  第三种意见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当事人各方同意在调解协议上签名和盖章后生效,经人民法院审查确认后,应当记入笔录或者附卷,并由当事人、审判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请求制作调解书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当事人。当事人拒收调解书的,不影响调解协议的效力。一方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可以持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根据上述规定,被告黄某拒绝签收调解书并不影响调解协议的效力,法院可以根据调解协议的内容制作调解书向双方送达。

2018-02-05 11:43:28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离婚调解书可以拒绝签字,不签收调解书的行为不是违法行为。
1、根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1992年7月14日最高人民审判委员会第528次会议讨论通过,法发(92)22号第95条:当事人一方拒绝签收调解书的,调解书不发生法律效力,人民要及时通知对方当事人。
2、根据《最高人民关于人民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2004年8月18日最高人民审判委员会第1321次会议通过)(法释〔2004〕12号)第十三条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第一款第
(四)项规定,当事人各方同意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者盖章后生效,经人民审查确认后,应当记入笔录或者将协议附卷,并由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请求制作调解书的,人民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当事人。当事人拒收调解书的,不影响调解协议的效力。一方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可以持调解书向人民申请执行。
3、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下列案件调解达成协议,人民可以不制作调解书:
(一)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
(二)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
(三)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
(四)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对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协议,应当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4、签订了离婚调解协议后反悔,拒绝签收离婚调解书的,离婚调解书不生效,应出具离婚判决书。但是,有一种例外情形,即:离婚调解协议上约定“离婚调解协议自双方签订捺印时生效”,当事人拒收调解书不影响离婚调解书的效力。离婚调解书可以反悔吗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1条规定:“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应当及时判决。”因此,在离婚调解书签字之前,当事人完全有权予以反悔。因为这个时候,离婚调解书还没有发生法律效力。如果离婚调解书生效以后,也就是夫妻在离婚调解书上签字以后,那么一般来说,离婚调解书就不可以反悔了。因为,离婚调解书的效力与判决书的效力是一样的。如果您能证明调解违背了您的真实意思表示,或者调解程序不合法等再审理由,可以向上级申请再审,撤销离婚调解书。但难度很大,最多能改财产分配部分,对离婚部分不可能从离改成不离。

您好,针对您的当事人拒绝签收调解书的调解书能不能生效问题解答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当事人各方同意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者盖章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经人民法院审查确认后,应当记入笔录或者将调解协议附卷,并由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拒收调解书的,不影响调解协议的效力。据此,如双方已签署调解协议,审判员、书记员亦签字或盖章,记入笔录,梁某拒绝签收调解书,调解协议仍具有法律效力,王某可要求梁某履行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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