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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部门判定为工伤后,若用人单位仍拒绝支付相关待遇时,劳动者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请求。对于仲裁结果持有异议者,除非依照法律法规另有特殊规定外,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4-08-24 10:57: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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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得到劳动部门的工伤确认后,如若用人单位拒绝承担相应的工伤赔偿责任,劳动者有权直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仲裁申请。对于劳动仲裁的最终裁决结果,如当事人不满意,除非有法律法规特别规定的情况以外,均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
2024-08-24 09:03:3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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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若经由劳动局裁定为工伤事故,而雇主方仍拒绝支付相应工伤待遇的话,劳动者有权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寻求劳动仲裁以解决纠纷。若当事人对仲裁决定结果不满意,依据我国法律法规,除了本法有特殊规定的情况之外,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4-08-24 07:12:2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