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福建法律咨询 > 厦门法律咨询 > 厦门刑事犯罪辩护法律咨询 > 拒执罪是选择性罪名吗

拒执罪是选择性罪名吗

陈* 福建-厦门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24.08.22 11:49:01 436人阅读

拒执罪是选择性罪名

其他人都在看:
厦门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厦门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对于“拒执罪”,其全称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这一罪行,特指那些在有经济负担的情况下,却拒绝执行人民法院已生效且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判决以及裁定的当事人。当此种行为达到一定程度时,便构成了严重的犯罪。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审判机构对于裁判和执行的权威性;主观上,是指行为人明确知道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和裁定需要被执行,但在有能力执行的情况下依然故意选择不执行,期望通过这种方式来阻止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和裁定得以执行,从而实现自身或者所在单位的非法利益。

2024-08-22 14:53:00 回复
咨询我

“拒执罪”即全称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这是一种侵犯了国家审判机关裁判及执行权威的犯罪行为,其核心特征在于行为人在具备履行能力且可以依法履行相关义务时,刻意拒绝履行,且该行为情节严重。具体而言,这种犯罪行为指的是那些应对人民法院已生效且具有给付内容的判决、裁定负有法律责任的主体,他们明知这些判决、裁定已经具有法律约束力,必须严格执行,但却故意选择无视,甚至希望通过实施拒不执行的犯罪行为,使得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无法得到有效执行,从而实现自身或者所在单位的非法利益。

2024-08-22 13:25:19 回复
咨询我

解析: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其完整的法律名称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该项罪行涉及到的是,对于已经由人民法院做出并具有履行内容的判决以及裁定,那些具有实际履行能力且具备履行条件的被告方,倘若拒绝履行相应的责任,并且情节极其恶劣的话,就会被认定为是犯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此种罪行所侵犯的法益主要是国家审判机关裁判以及执行的权威性,犯罪嫌疑人的主观心态通常是明确知道人民法院的判决和裁定已经生效,并且具有强制执行力,然而却故意选择不执行这些判决和裁定,意图通过这种方式来阻止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和裁定得以执行,从而达到他们或者他们所在单位的非法利益。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人民法院在执行判决、裁定过程中,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情节严重的人,可以先行司法拘留。
认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人的行为已构成犯罪的,应当将案件依法移送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2024-08-22 12:57:48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