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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信用卡诈骗罪的数额规定并非仅限于五万元的本金额度。若信用卡恶意透支额未超出该限制,则不构成犯罪。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信用卡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数额设定在五万元以上但不足五十万元的范围内,应被视为“数额较大”;而当数额达到五十万元至五百万元之间时,便可被认定为“数额巨大”;
至于数额超过五百万元者,将被归类为“数额特别巨大”。
2024-08-21 11:37: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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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信用卡诈骗罪的数额标准问题,我们需要明确并非仅局限于五万元的本金数量,针对信用卡恶意透支额度未超出五万元者,并不会被判定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然而,如果涉及到的信用卡诈骗案件立案金额达到了五万元以上但不足五十万元,那么该行为将被归类为"数额较大";若数额达到五十万元至五百万元之间,则应视为"数额巨大";
至于五百万元及以上者,自然是属于"数额特别巨大"的范畴了。
2024-08-21 11:03:2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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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根据相关法规条例,信用卡诈骗罪的定罪门槛并非仅限于本金达到五万元,如果信用卡恶意透支的金额未超出五万元,将不被视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然而,若信用卡诈骗案的涉案金额介于五万元至五十万元之间,则应被判定为“数额较大”;若涉案金额位于五十万元至五百万元之间,则应被判定为“数额巨大”;而当涉案金额超过五百万元时,便可被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2024-08-21 09:22:33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