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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从量消费税的计算方法:
1.对应的消费税金额是根据产品的具体数量来进行计算的;
2.增值税的计算公式则为:(产品的成本加上额外增加的毛利以及消费税)x17%。
二、针对从价消费税的计算方式:
1.首先,消费税的本金取决于产品生产成本及相应的成本利润率;
在消费税百分比所得税率方面,消费税金额将被计算如下:消费税=[生产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消费税比例税率;
2.其次,计算增值税的公式为:增值税=[投入的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17%。
三、针对复合计税消费税的处理规则有两个关键点:
1.进口环节:在此情况下,消费税和增值税的计算方法将同时应用:消费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消费税比例税率+从量税;增值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17%。
2.自产自用环节:
a.消费税的计算公式为:消费税=[(生产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消费税比例税率+从量税;
b.增值税的计算公式为:增值税=[(生产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17%。
3.对于委托加工的交易行为,追缴消费税的规则如下:代收代缴消费税=[(原材料成本+制造费用+辅助材料+委托加工收回数量×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消费税比例税率+从量税;增值税的计算公式则为:增值税=不含税的制造费用×17%。
值得一提的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假设委托加工业务采用从价定率办法,那么计算代收代缴消费税的组成计税价格公式如下:组成计税价格=[(原材料成本+制造费用)]÷(1-比例税率)。因此,其中的制造费用可能已经包括接受委托加工的单位所收取的毛利润,故无需在此基础上再乘以(1+成本利润率)。
2024-08-09 18:18: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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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于单一从量征收的消费税:
1、该税费可以根据产品数额进行计算;
2、而增值税则可依据以下公式计算:公式为增值税=[成本+(1+10%)+消费税]×17%。
二、针对单一从价征收的消费税:1、消费税是通过对商品成本乘以上述百分比得到,然后除以(扣除消费税后)比例税率,最后再乘以消费税的比例税率;2、相应的,增值税也可依照以下公式计算:公式为增值税=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17%。
三、在复合计税消费税的方法下:1、当产品为进口时,消费税的计算方式如下:消费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消费税比例税率+从量税;2、而增值税的计算方式如下:增值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17%。
四、对于自产自销的情况:1、消费税的计算公式为:消费税=(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消费税比例税率+从量税;2、增值税的计算公式为:增值税=(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17%。
五、当涉及到委托加工和代收代缴消费税时:1、代收代缴消费税的计算公式为:代收代缴消费税=(材料成本+加工费+辅料+委托加工收回数量×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消费税比例税率+从量税;2、而增值税的计算公式为:增值税=不含税加工费×17%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在委托加工业务中实行从价定率办法代收代缴消费税时,其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如下:构成税务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比例税率),此处的加工费已经包括了受托方收取的利润,因此不必再乘以(1+成本利润率)了。
2024-08-09 17:34:1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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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一、单一从量消费税制度下:
1、税收数额由物品数量决定;
2、增值税税额为产品总成本(即成本加上(1+10%))以及按其数量所计缴之消费税之总额乘以17%。
二、单一从价消费税制度下:
1、消费税=该项商品总成本乘以(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后再乘以消费税比例税率;
2、增值税则为前述所得税额再乘以17%。
三、对于复合计税消费税制度下的进口环节:
1、消费税=(商品在海关完成申报及纳税手续后的实际价格+税额+进口应征消费税的数量)÷(1-消费税比例税率)×消费税比例税率,外加从量税;
2、增值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17%。
关于自产和自用环节:
1、消费税=(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消费税比例税率+从量税;
2、增值税=(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17%。
至于委托加工并由代理方代缴消费税的情况:
1、代收代缴消费税=(原材料费用+加工费用+辅助材料费用+委托加工后的产品数量×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消费税比例税率+从量税;
2、增值税=加工费用×17%。
值得注意的是,在采用从价定率法制订代理缴纳消费税的计税标准时,应考虑以下因素:组成计税价格=(原材料费用+加工费用)÷(1-比例税率),此处提及的加工费用已涵盖受托方收取的利润,因此无需再乘以(1+成本利润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六条
销售额为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销售额以人民币计算。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
第九条
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
2024-08-09 17:15:03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