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呀,咱们得记住,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时间只有一年。是从你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自己的权益被人侵犯的那一天开始算起的。比如说,你在工作期间因为工资没发够而生气了,想找个地方诉苦,这个时候就不用担心时间问题了,直接去仲裁好了。但是,要是你干完了活儿却没拿到应有的钱财,那你就要赶紧在一年以内提出仲裁要求。当然,没有血缘关系的合同到期后,你同样要在一年之内提起诉讼请求。
至于加班费嘛,只要你还在这家公司干活,那你什么时候想要就能什么时候找老板算账,法律可是没给你规定时限。不过,如果这份合同已经过期了,那你必须在一年内提出请求。所以,咱们可得搞清楚,加班费能不能要回来还是要看合同是不是还在有效期内:如果还在的话,那随时都可以去找老板算账;可一旦合同过期了,就只能在一年之内提出。不过友情提示一下,每个案子具体的开始计时日期、计时是否被打断过以及计时是否停止过之类的问题,都得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才能确定下来。
对于劳动争议,大家需要在开始仲裁的时候算好时间:如果你发现或应该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那么维权的时间就只有一年了。从那一天开始算起的嘛。例如,如果你是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为没拿到工资而跟公司闹矛盾,那这个时候你去仲裁,无论过了多长时间都没关系。但是如果你们的劳动关系结束了,那么你得在关系结束后的一年内赶紧去仲裁才行。还有就是关于加班费的问题,如果你还在那个公司工作,那么你想什么时候要加班费都可以,不用担心一年的期限。但是如果你们的劳动关系已经结束了,那么你就得在关系结束后的一年内去仲裁,才能要到加班费。所以说,加班费能不能要回来,主要看你们的劳动关系现在是什么样的状况:如果还在继续,那就随时都可以要;如果已经结束了,那就得抓紧时间在一年内去仲裁。不过,具体的开始计时的时间、怎么中断计时以及怎么中止计时这些问题,还是需要根据每个案子的实际情况来判断的呦~
2024-07-28 12:19:07 回复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就劳动争议提起申诉的法定有效期限为一年,该期限自当事人明确或理应知晓自身权益遭受损害之日(含当日)起计算。若劳动关系持续之中涉及拖欠劳动酬劳引发的争端,劳动者享有的寻求仲裁救济的权利便不受固定时效约束;
然而,倘若劳动关系宣告结束,则必须在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相关申诉。关于加班费的索求,若劳动关系仍然存在,劳动者有权随时向雇主主张支付加班费,且不受一年时效期的限制。但是,若劳动关系已告终结,劳动者须在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支付加班费的仲裁申请。因此,加班费的追讨时效性取决于劳动关系的现状:若劳动关系尚在延续,则可随时进行追讨;若劳动关系已然终止,则需在一年内提出追讨请求。请各位务必注意,具体的时效起算点、中断及中止时效的具体情形需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予以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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