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欠你钱的那个人死了,别急,你还有法子。
根据咱们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条那啥的规定,你可以去找他留下的东西来抵债。比如他有个遗产或者是遗赠给别人的东西什么的,你都可以去争取一下。万一他的财产没人来接手怎么办?那也没问题,你可以找法官证明这是你应该得到的那份,然后就有权参加到遗产分配里去,甚至于,你还可以申请由你来管理这个遗产。当然,你也可以选择去打官司,让他的继承人或者接受遗赠的人来帮他还债。如果他的遗产最后被国家或者集体所有制的单位接收了,那你也可以去找他们要债。
要是借贷人不在了,咱们的债怎么要回来?其实,根据我们国家出台的法律法规,《民法典》的第1060条就是专门讲这个事儿的。只要咱们按照这个来做,就能把自己的权益给保住。
首先,如果借贷人有遗产的话,咱们就可以通过继承或者遗赠的方式来拿回这笔钱。当然,如果他没有人愿意继承或者接受遗赠,那咱们也别怕,可以去法院告他们,让法官来裁定咱们的债权是不是应该算作遗产的一部分,然后再按照法律规定参加遗产分配或者申请遗产管理。这样一来,咱们的债权也就有保障了。
另外,如果借贷人的遗产被国家或者集体所有制组织接手了,那么咱们同样可以去找他们要债。
解析:
在债务人离世之后,债权人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条之规定,通过遗产继承或遗赠程序来切实保护自身权益。倘若债务人未有继承人或遗赠财产的承受者,债权人有权请求该国法律权威机构判定其债权作为遗产的一部分,并依法参与遗产分配或者申请遗产管理。
此外,债权人亦可通过司法途径,要求债务人的继承人或遗赠财产的承受者承担清偿债务的法律责任。若遗产由国家或集体所有制组织所继承,债权人则可依法向上述主体主张自己的合法债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条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专业解答按照我们国家的《民法典》规定,要是有人消失不见达四年,或者因为发生了意外事故,这人消失了两年,那他的家人、亲戚朋友或者其他跟他有利益关系的人都可以申请法院正式宣布这个人已经不在世上了。就好比说,如果那个欠债的人突然不见了踪影,债权人作为跟他有利益关系的人,就可以根据这条法律条款去法院申请,让法院宣布这个人已经去世了。
专业解答根据咱们国家的民法典,叫《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38条那儿说了,假如咱们把自己的钱财之类的没收不收费,比如说不收取任何费用就把财产转赠出去了,这样的话会影响到别人的债务偿还,只要影响到了,别人就有权向法庭申请让我们停下来。但是这事儿得有点儿特殊前提,就是说这个对象必须已经去世了才能这么干。
专业解答继承人也不是铁板一块背锅,他们可以选择不还超过遗产价值的那部分债务。再比如说,如果欠债人死翘翘了,债权人当然有权找继承人要钱,但是继承人的还款责任也是受遗产实际价值限制的。最后,如果继承人选择不要这份遗产,那按照上面说的法规,他们也就不用负起还款的责任。所以总结起来就是,债权人可以找继承人要钱,但是继承人的还款责任是受遗产实际价值限制的。如果继承人选择不要这份遗产,那他们也就不用负起还款的责任。
专业解答你作为债权方,是有权把你手上的债务全部或者一部分转交给别人的,这没问题。但是,如果你的债务性质特殊,不能让人家接手,比如说已经被认定为违法了;或者你们两个人之前约好了不许转让,那就不行;再者就是法律上明确说了不让转让,那也得遵守。所以只要不是上面说的这些情况,你的债务都是可以转让出去的。就算你的债务人死掉了,也不影响这个事情。当然,如果还有别的法律规定或者你们俩之前有过特别的约定,那就另当别论了。
专业解答其实在法律上,债务人死掉以后他留下的财产既包括他欠我们的钱,也包括他自己有过的钱财,所以这些东西都应该用来还债才对。假设他欠咱们的钱比他手里剩下的钱多,也就是说遗产不够还债的话,那么我们作为债权人还是有权去法院请求分得遗产来替他还债的,或者找别的办法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所以从现在的法律来说,债务人死掉了,他欠我们的债可不能因为他不在人世就自动消失了,我们作为债权人还是有权利去追讨这笔债款的。
律师解析 债务人死了,死者的债务,由其遗产偿还。 如果死者留下的遗产无人继承,也无人接受遗赠,这些遗产应归国家或集体组织、有关单位所有。 那么,死者的债务也就由接受遗产的国家、集体组织或者有关单位在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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