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甘肃法律咨询 > 平凉法律咨询 > 平凉职务侵占辩护法律咨询 > 公司挪用资金罪处罚是怎样的

公司挪用资金罪处罚是怎样的

陈** 甘肃-平凉 职务侵占辩护咨询 2024.07.14 14:32:31 357人阅读

公司挪用资金罪处罚是怎样的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平凉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平凉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甘肃-平凉

关于挪用资金犯罪行为的刑罚裁量原则,应遵循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涉嫌挪用本单位资金的人员必须为公司、企业,或其他企事业单位的正式员工,他们有权利用自己在工作中的职务权限,将本单位的资金擅自挪作他用,或者私自借予他人。其次,这些行为必须达到一定的金额标准,即数额较大,且在三个月以上未能归还。对于此类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判处被告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再次,如果被告人挪用的资金数额巨大,或者虽然数额较大但仍未及时归还,那么其面临的刑期将会更长,通常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最后,如果被告人属于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的公职人员,或者是由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派遣到非国有公司、企业和单位担任公职的人员,那么他们的行为将被视为更为严重的违法行为,并按照相应的法律规定进行定罪处罚。

2024-07-14 18:23:00 回复
咨询我
地区:湖北-省直辖

关于挪用资金罪的刑事处理原则如下所述:首先,如果公司、企业或者其他机构的在职员工滥用职务之便,将所在单位的资金擅自挪作个人使用或借贷他人,金额达到较大的范畴且超过了三个月仍未归还的情况,将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其次,如果此类行为涉及到的金额过大亦或是即使金额较小但涉及严重拒不归还的恶劣行径,则将面临三年以上直至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最后,对于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由这些单位派遣至非国有公司、企业和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若存在上述违法行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定罪量刑。

2024-07-14 17:41:59 回复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关于挪用资金罪的法律处罚标准如下:首先,对于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职员,他们利用职务之便,擅自将本单位的资金挪作他用或借予他人,且数额较大(大于等于人民币十万元),并且在三个月以上未能偿还者,则应当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事惩罚;其次,若行为人擅自挪用本单位资金的金额达到了重大程度(大于等于人民币五百万元),或是数额虽然较小但仍未归还的情况下,那么其将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最后,如果涉及到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的公职人员以及这些单位所委派的非国有公司、企业和单位中的公职人员,同样适用上述规定进行定罪量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2024-07-14 16:20:50 回复


1、根据刑法修正案九制定的挪用公款量刑标准已经于2016年4月1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通过司法解释的形式作出规定。该司法解释的全称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根据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的,入罪起点数额是三万元,三百万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归个人使用或者进行营利活动的,入罪起点数额是五万元,五百万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3、具体解释内容,参见附件中司法解释全文。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挪用公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三)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四)其他严重的情节。第六条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挪用公款数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
(二)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
(三)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
(四)其他严重的情节。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我国刑法第63条规定:“犯罪以后自首的,可以从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犯罪较重的,如果有立功表现,也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据此,对于自首犯应分别不同的情况予以宽处罚。 (1)挪用公款给他人使用,使用人与挪用人共谋,指使或者参与策划取得挪用款的,以挪用公款罪的共犯定罪处罚。但使用人只是单纯提出、要求借用公款的,不认定为挪用公款罪的共犯。使用人具有诈骗故意时,不影响国家工作人员成立挪用公款罪。 (2)因挪用公款索取、构成犯罪的,或者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构成其他犯罪的,数罪并罚。 (3)明知他人使用公款进行犯罪活动,而挪用公款给他人使用的,数罪并罚。例如,明知他人使用公款用于贩卖毒品,而将公款挪用给他人的,成立挪用公款罪的正犯与贩卖毒品罪的帮助犯,数罪并罚。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