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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要经过股东会同意吗

尚* 贵州-毕节 股权咨询 2024.07.14 14:37:55 301人阅读

股权质押要经过股东会同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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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公司股份被股权质押给同一家企业的股东时,该行为无需经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的批准;然而,若将此等股权进行对外质押,则需提前通知其余股东并征得他们的一致同意,这一程序的复杂性与股权转让无异。此外,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对于此类事项的处理方式亦可有所差异。因此,股权质押是否需要得到股东大会的批准,主要取决于质权人是公司的现有股东还是外部的非股东第三方。以下为您详细解读相关内容:
1.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向其他股东出让其所持有的股权设立质押,通常情况下并不受任何限制。
2.然而,如果有限责任公司的某位股东欲将其所持有的股权质押给非本公司的第三方,那么他必须事先获得其他股东过半数的书面同意。这种同意必须以书面形式予以记载,即在股东会议的决议中明确表达出来。

2024-07-14 17:46: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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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台湾-花莲县

关于股权质押事宜,若向同一家企业的股东进行质押,则无需经过股东大会批准;然而,如果向外部人士进行股权质押,那么就必须书面通知所有股东征得他们的同意,这一过程类似于股权转让的流程。同时,公司章程亦可对这一事项做出不同的规定。至于股权质押是否需要股东大会的批准,主要取决于质押的对象究竟是公司的股东还是非股东的第三方。以下将为您详细解读相关内容:
1.对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而言,当其向其他股东以股权作为担保物进行质押时,通常并不会受到任何限制。
2.但是,当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非股东的第三方以股权作为担保物进行质押时,必须得到其他股东过半数的同意。这种同意必须以书面形式予以记载,也就是说,必须在股东会议的决议中明确表达出来。

2024-07-14 16:07:3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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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在涉及股权质押时,若将其出质予同一公司内的其他股东,则无须经由股东大会批准,然而,当股权出质于公司外部人士之时,便必须事前告知并征得其他股东的同意。此类操作的流程与股权转让的过程颇为类似。此外,公司章程亦可针对这一事项作出相应的规定,不同的约定可能导致不同的结果。至于股权质押事项是否需要经过股东大会审批,主要的决定因素在于质押主体为公司内部股东或是External第三方。以下为详细说明:
在有限责任公司的运营架构下,公司股东之间相互提供股权作为担保通常不受任何法律或组织框架的限制。
但对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而言,如果他们希望将自己所持有的股权出质给非公司内部的第三方,那么就必须得到其他股东过半数的书面同意。这种同意必须以书面形式予以记录,并且在股东会议的决议中明确表达出来。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2024-07-14 15:29:49 回复

大股东质押的是他本人所有的股票,不影响小股东的权益。

解答如下, 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所以股东是不能将股权质押给公司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二条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公司因前款第
(一)项至第
(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前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
(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
(二)项、第
(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公司依照第一款第
(三)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五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一年内转让给职工。
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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