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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信罪认罪认罚后上诉好吗

王** 浙江-杭州 刑事诉讼咨询 2024.07.14 13:45:21 354人阅读

帮信罪认罪认罚后上诉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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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浙江-杭州

关于认罪认罚后上诉是否有效以及可能产生的影响问题,相关法律规定如下:
首先,在犯罪分子自愿认罪并接受惩罚后,法庭将按照最基本的道德标准给予处罚;
然而,若在后续的上诉过程中发现罪犯的罪行较之前所认定的更为轻微,那么法院将会重新审查案件卷宗,并根据实际情况重新确定相应的处罚方式及判决结论。
其次,上诉并不等同于加重刑罚。上诉不加刑原则,即在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仅有被告人一方提出上诉的案件时,在做出新的判决时,不得对被告人判处重于原判刑罚的一项重要原则。
值得注意的是,上诉不加刑原则仅适用于被告人和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提起的上诉案件。
此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对于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结果持有异议,有权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同样地,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在得到被告人本人的同意后,也可依法提出上诉。而对于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而言,他们亦可就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在此过程中,任何人都无权以任何理由剥夺被告人的上诉权利。

2024-07-14 17:34: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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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湖北-省直辖

当罪犯自愿承认犯罪并接受惩罚后,若仍然决定上诉,这一行为其实仍然具有法律效力,但有可能导致原本确定的刑期进一步增加。罪犯在认罪并接受惩罚后,法院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给予公正且符合最小限度的惩罚。而若在上诉过程中,发现所涉罪行比先前已判定的罪行轻微,便需启动复审程序,重新评估其实际犯罪情况,据此重新量刑,开具新的判决文书。在此强调,上诉本身不会导致刑期的额外增长,即上诉不加重原判刑罚的原则。
此外,上诉不加重刑罚原则主要应用于仅由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律师、近亲提出上诉的案件。
对于被告人、自诉人以及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而言,如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或裁定持有异议,均有权通过书面形式或口头方式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同样地,被告人的辩护律师及近亲,在得到被告人本人的明确授权后,也可提出上诉。对于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来说,他们亦可就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所涉及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同时,我们必须强调,对被告人的上诉权利,无论基于何种理由,都不应被剥夺。

2024-07-14 16:45: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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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在被判定有罪且接受认罪认罚之后,上诉仍具有法律效力,然而,这一做法可能导致刑期的进一步加重。对于已经认罪认罚的罪犯,法庭将会依照法律规定的最低标准来进行相应的惩处。若在上诉过程中发现其所犯罪行低于原先的定罪量刑,那么将需再次进行审判,重新确定并实施惩罚措施,同时还要重新发出判决书。
值得注意的是,上诉本身并不意味着刑期的增加。上诉不加刑原则,即在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仅由被告人单方面提出上诉的案件时,在做出新的判决时,不得对被告人判处重于原判刑罚的一项基本原则。该原则仅适用于被告人和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提起的上诉案件。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如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持有异议,有权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而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在得到被告人的明确同意后,也可提出上诉。
此外,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样有权就地方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对于被告人的上诉权利,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都不能予以剥夺。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
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以内将上诉状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同时将上诉状副本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
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以内将上诉状交原审人民法院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

2024-07-14 15:05:58 回复

认罪认罚从宽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从宽分为实体上从宽和程序上从简两方面。关于怎么办理认罪认罚书,对认罪认罚案件,属于基层法院所管辖的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案件,被告人认罪认罚可以适用速裁程序进行审判。对于基层法院管辖可能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刑罚的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在审理当中,被告人对程序适用提出异议的,或者有其他不宜简化审理情形的,人民法院依法转为普通程序进行审理。这是程序上的从宽。
实体上,检察机关根据犯罪事实和对社会危害程度以及认罪认罚的情况,依法提出从宽处罚的量刑建议,人民法院在做出判决时一般应采纳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但是如果被告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违背意愿认罪认罚,否认指控犯罪事实,或者指控的罪名跟人民法院审理的罪名不一致,以及有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审判情形的除外。
但是从保障人权和确保司法公正角度,对以下几类案件是不适用的:一种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属于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二是未成年人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他们的代理人和辩护人对未成年人认罪认罚有异议的;第三种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不构成犯罪,以及有其他不宜适用的情形。

(一)适用缓刑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二)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即法院认为不关押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以上两条缺一不可。
(三)刑法规定,对累犯,不论其刑期长短,一律不能适用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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