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四川法律咨询 > 成都法律咨询 > 成都合同终止法律咨询 > 赠与协议可以随意撤销吗

赠与协议可以随意撤销吗

肖** 四川-成都 合同终止咨询 2024.07.14 12:36:13 303人阅读

赠与协议可以随意撤销吗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成都律师 合同事务律师 成都合同事务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依照相关规定,赠与合同系可随时予以撤销之合同类型。然而,对于此类合同的任意撤销权限而言,其实现并非仅仅以赠与合同已然完备且有效成立为基础条件,更需同时满足以下几个方面的特定条件:首先,是赠与之标的物的所有权尚待转移至受赠人手中;其次,赠与事项并不涉及到诸如抗灾、扶贫等具有社会公益性以及道德责任性质的事项;最后,该项赠与行为也未通过公证程序进行过公证确认。综合上述条件,我们可以明确地指出,赠与协议依法设定了一定的撤销权限,但这一权限的行使却受到法律法规的严格限制与条件约束。

2024-07-14 16:00:00 回复
咨询我
地区:台湾-澎湖县

根据相关法律,关于赠与合同的撤销方面,赠与人享有自由取消权。但是,这种权利并非无限制的,而是需要满足特定的前提条件:首先,该赠与合同需已经完全成立并且生效;其次,赠与财产的所有权尚未彻底过户至受赠人手中;再者,该赠与行为并不涉及到诸如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事业,也没有尽到诚信、道义等方面的责任,同时也没有进行过公证手续。因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赠与协议并不是可以随意撤销的。尽管赠与人有权在特定情况下撤销赠与,但这一权利仍然受到法律法规的严格限制和条件的制约。

2024-07-14 14:52:03 回复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依据相关法规,赠与合同得以随时进行撤销。然而,在享有任意撤销权的同时,必须满足如下条件:首先,赠与合同需已完整成立且生效;其次,所赠与之财产的所有权尚未完全移转至受赠方手中;最后,该赠与行为不得具备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性重要意义或道德约束力,并且未经公证机构公证确认。因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赠与协议并非能够随意撤销。赠与人虽然有权在特定情况下撤销赠与,但其行使权利时仍需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具体条件的制约。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2024-07-14 13:27:21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第一种是房产已经过户给孩子。这种情况下由于离婚协议中约定的赠与房产给孩子的行为已经履行完毕,赠与房产给孩子是夫妻双方的自愿行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因此不能再撤销房产赠与。
但是,法律为保护赠与人的利益,有存在特殊规定。依据《合同法》
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有法定的三种可以撤销的情形: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二种情况是房产没有过户给孩子。《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按此规定,如果房产没有过户给孩子,那么夫妻双方或一方可以撤销离婚协议书中房产归孩子的约定。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第一种是房产已经过户给孩子。这种情况下由于离婚协议中约定的赠与房产给孩子的行为已经履行完毕,赠与房产给孩子是夫妻双方的自愿行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因此不能再撤销房产赠与。
但是,法律为保护赠与人的利益,有存在特殊规定。依据《合同法》
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有法定的三种可以撤销的情形: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二种情况是房产没有过户给孩子。《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按此规定,如果房产没有过户给孩子,那么夫妻双方或一方可以撤销离婚协议书中房产归孩子的约定。

解答如下, 赠与人任意撤销权是指未经公证的赠与、或非履行道德义务的赠与,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以前无需任何理由均可撤销赠与的权利。《合同法》第186条规定了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即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其目的就是赋予赠与人与受赠人达成合意后法定要件实现前以悔约权,使赠与人不致因情绪冲动,思虑欠周,贸然应允将不动产等价值贵重物品无偿给与他人,既受法律上的约束,遭受财产上的不利。
我国《合同法》第186条对赠与人行使任意撤销权规定了一定的条件,主要是时间条件和范围条件。
时间条件:须赠与标的物尚未交付或未移转登记。
范围条件:须非为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安装合同
16099人阅读

安装合同在日常工程中十分常用,那么钢构工程安装合同怎么写,建筑工程设备安装合同怎么写,弱电工程安装合同怎么写呢,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快来了解一下吧,更多知识尽在律图百科!

供应合同
5904人阅读

今天小编来为你介绍供应合同的相关知识,更多相关内容尽在律图百科栏目,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快和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撤销权
113629人阅读

众所周知,撤销权是司法实践中很多人经常使用的一种权利,比如双方当事人的某些行为侵犯了第三人的利益,那么被侵权人就可以行使撤销权来撤销他们的行为。下面将为大家详细讲解撤销权的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解除合同协议书
31732人阅读

劳动者如果想要和公司解除合同,那么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就可以签订解除合同协议书,但是很多人都不知道解除合同协议书怎么写?针对这个问题,律图小编为大家带来了解除合同协议书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合同终止
155116人阅读

合同终止指合同当事人双方在合同关系建立以后,因一定的法律事实的出现,使合同确立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那么 ,合同终止的条件有哪些?合同终止后会产生哪些后果?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合同事务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