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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合同成立,可撤销,无效条件是什么

骆* 天津-塘沽区 合同效力咨询 2024.07.14 11:43:02 360人阅读

关于合同成立,可撤销,无效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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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合同效力问题,存在以下几种情况:如果一份合同是在虚假意图或非真实意愿的基础上订立的,那么该合同便被视为无效合同;而对于那些由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主体所签订的合同,由于其不具备有效表达自己真实意图的法律资格,因此也将被视为无效合同。此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实践,某些特定类型的合同也可能因为其他原因而被认定为无效。
然而,并非所有的合同都必然无效。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合同的效力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行撤销。例如,当一方当事人因重大误解而签订了合同,或者另一方当事人采用欺诈手段,使得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签订了合同,这些情况下的合同都是可以依法撤销的。

2024-07-14 15:59: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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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台湾-澎湖县

凡涉及以下情形之一者,该类合同应被视为无效:1.由当事人虚假表达其真实意愿而订立的合同;2.由无民事行为能力之人所签署的合同。此外,若存在如下情形,则合同应被判定为可撤销:1.因重大误解而导致的合同签订;2.一方当事人通过欺诈手段,致使另一方在违背其真实意愿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

2024-07-14 14:33:3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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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在众多情况中,合同的效力可以被认定为无效,比如通过伪造或者假冒意思表示的方式而达成的协议,以及由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所订立的合同等。此外,部分合同在某些前提条件下可能会处于可撤销状态,如由于对事件或事实存在重大误解而产生的合同、其中一方利用欺骗手段,使得另一方在违背其真实意愿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2024-07-14 13:40:16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合同无效和可撤销主要有以下区别:
1、二者产生的原因不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产生的原因主要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及乘人之危、欺诈胁迫且不危害国家利益而合同无效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等。
2、认定程序的启动不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中,是撤销权人决定是否变更、撤销合同,其他机关、团体、个人都无权干预而合同无效中,人民和仲裁机关有主动干预权。
3、可变更、可撤销合同并非当然无效,其在未被撤销前是有效的而合同无效是当然无效、自始无效,且不能变更。
4、对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期限,超过行使期限,合同有效,不得行使撤销权而合同无效,则不存在期限的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一、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条件债权人的撤销权的成立,应具备以下条件:
1、债务人实施了一定的有害于债权人债权的行为;
2、债务人与第三人实施的行为具有违反法律规定的主观恶意;
3、债权人的撤销权,应以债权人自己的名义,以诉讼的方式提起,债权人中的任何一名债权人均可行使撤销权,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应用债务人承担。
4、债权人的撤销权的时效期间为一年。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权利灭失。
二、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效力
(一)对债务人的效力债务人的行为一旦被撤销,则该行为自始无效。如果债务人已与他人达成买卖合同但尚未交付财产,则该合同将因被撤销而自始无效。如果已经交付财产,则应根据有偿或无偿及第三人是善意还是恶意的因素综合考虑,进而决定是否应撤销合同并返还财产。如果债务人处分财产行为被撤销,则债务人免除他人债务的行为视为没有免除,承担他人债务的行为视为没有承担,为他人设定担保的行为视为没有设定,让与财产的行为视为没有让与。
(二)对受益人和受让人的效力在债务人不当处分财产的行为被撤销以后,如果财产已经为受益人或受让人占有的,则他们应向撤销权人返还其财产,如果原物不能返还,应折价赔偿。但在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的情形下,如果受让人为善意,且支付了合理对价,则该受让人受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保护,不承担返还义务。
(三)对其他债权人的效力对于债务人实施的转移财产的行为被撤销后,由受益人或受让人返还的财产或利益,应作为债务人的责任财产,由全体债权人对这些财产平等受偿。对于债务人实施的放弃到期债权的行为被撤销后,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恢复,撤销权人可以在行使撤销权后继续行使代位权,以实现自己的债权。

欠条不符合以下任意一项内容即视为无效:  
1、必须是能够证明有欠债事实的内容。就是说欠条上要有明确的欠债人、债权人、借钱时间、金额等必备要素,否则不能证明谁欠了谁的钱,或者欠多少钱,这个欠条的证明力就不够;  
2、必须是真实意思的表示。就是说如果这个欠条必须是双方在平等自愿的情况下发生的。  
3、欠条的取得必须合法。  欠条是可撤销的。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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