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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台湾-新竹市
您好,若是条件允许的话,您是完全有可能前往拘留所探望特定对象的,不过在此过程中,您务必严格遵守拘留所相关的规章制度。据我了解,在探望被拘留者时,您需持有真实且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并且只能按照指定的时间,在拘留所的会见区域内进行探访。关于这方面,《拘留所条例》第二十六条明确指出,拘留所应确保被拘留人员在拘留期间享有会见他人的权利,而被拘留人员也必须遵守拘留所的会见管理规定。在会见区域内,您需要出示有效的身份证件。具体来说:1.若涉及到刑事拘留,那么在拘留期间,亲属是无法进行探视的,但是辩护律师却有权进行探视。此外,律师在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时,侦查机关可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需求,决定是否派遣工作人员在场监督;2.如果是行政拘留,则行政拘留所有着明确规定的探视时间。被处罚人的亲属、朋友只需提前预约,便能在行政拘留所规定的探视时间内,探望被处罚人。
2024-07-14 13:19: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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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安徽-亳州
您好,关于您提到的是否能够去探监,答案是肯定的,但是我们必须要严格遵守拘留所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拘留所中,被拘留人员的家属或其他人若想与其见面,务必携带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并且必须依照规定的时间安排,在拘留所指定的会面区域与被拘留者进行会面。
根据《拘留所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拘留所应确保被拘留人员在拘留期间享有会见他人的权利,同时,被拘留人员也需遵守拘留所的会见管理规定。在会见过程中,被拘留人员应出示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
具体来说,如果是涉及到刑事案件的拘留,那么在拘留期间,家属是无法进行探视的,但是辩护律师则有权利进行探视。此外,律师在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时,侦查机关有权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需要,派遣工作人员在场监督。
而对于行政拘留的情况,拘留所通常都会设定特定的探视时间。在此前提下,被处罚人的亲属、朋友只需提前预约,便可在行政拘留所规定的探视时间内,前往探视被处罚人。
2024-07-14 12:58:1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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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尊敬的用户您好,您提及的情况确实存在,可以前往拘留所探访,但是必须要遵循拘留所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在会面被拘禁者时,应携带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并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段于拘留所的指定会见区域进行。关于这点,我们需要强调的是,《拘留所条例》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了拘留所对被拘禁人员在拘禁期间的会见权予以充分保障,同时也要求被拘禁人员必须遵守拘留所的会见管理规定。在会见过程中,被拘禁人员需出示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具体来说,1.若涉及到刑事拘留,那么在拘禁期间,亲属是无法进行探视的,但辩护律师则有权利进行探视。此外,律师在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时,侦查机关可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需求决定是否派遣工作人员在场监督;2.若是行政拘留,则拘留所有固定的探视时间。被处罚人的亲属及朋友只需提前预约,便可在行政拘留所规定的探视时间内探视被处罚人。
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个体工商户申请办理名称登记,经营范围涉及登记前置许可的,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人应当以登记机关核准的名称报送有关部门办理前置审批手续。经营范围不涉及前置许可,可以申请名称预先核准,也可以与个体工商户设立或者变更登记一并申请办理。登记机关办理名称预先核准,不得收取费用。
第十三条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应当由申请人或申请人委托的代理人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一)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二)经营者的身份证明;
(三)经营者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2024-07-14 11:22:17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