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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撞人保险公司赔偿吗

杨* 四川-泸州 醉驾咨询 2024.07.14 09:57:34 435人阅读

醉驾撞人保险公司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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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现行的商业车险法规,如果车主存在下列任一情形,则其无法申请赔偿:首先,事故发生后,若未遵循相关法律法规按事态属性对肇事车辆进行必要处置,并在该操作过程中驾驶肇事车辆,或者选择遗弃车辆且逃离事故现场;其次,倘若当事者在事发当时处于饮酒、吸食毒品、摄入国家管制的精神类药物或者麻醉药品等僭越规定的状态;再次,如车主在无有效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辆,或者其驾驶证正处于被依法扣留、暂扣、吊销、注销等状态;第四,驾驶与驾驶证所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第五,在实习期内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载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或牵引挂车的机动车;第六,驾驶出租机动车或营业性机动车而未持有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许可证书或其他必备证书;第七,在学习驾驶过程中,无合法教练员随车指导;最后,未经被保险人授权的驾驶人。根据交强险的相关规定,若因醉酒驾驶导致受害人需紧急救治,车主仅能向保险公司申请垫付相关费用。因此,依据商业车险及交强险的相关规定,无论在何种情况下,醉酒驾驶造成他人伤害,无论是商业车险还是交强险,保险公司均不予承担赔偿责任。

2024-07-14 12:55: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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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吉林-

根据现行商业车辆保险条款的约定,若车主存在如下任意一种状况,将无法获得赔偿金的申领权:首先,事故发生后,车主未能按照法律要求对肇事车辆进行妥善处理而驾车脱离现场;其次,车主在行车过程中存在酗酒、吸食毒品以及使用精神类药品或麻醉药物等违法行为;再者,车主在无有效驾驶执照或驾驶执照处于被依法扣留、暂扣、吊销及注销状态期间进行驾驶活动;此外,当车主驾驶类型超出其所持驾驶证上所记录的准许驾驶范围的场合,也无法得到赔偿;对于驾驶实习经历中的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执行特殊任务的警车、装载危险物品的机动车或牵引挂车的机动车的行为,同样不在理赔范围之内;最后,如果车主在学习驾驶过程中没有合法的教练员陪同指导,或者驾驶的车辆未经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许可证书或其他必要证书的认可,也无法获得赔偿。值得注意的是,根据交强险的相关规定,即使是因醉酒驾驶导致受害人需紧急救治的情况,车主也仅能向保险公司提出垫付申请,而不能直接获取赔偿。因此,无论是依据商业车险还是交强险的相关规定,醉酒驾驶造成他人伤害的情况,保险公司均不予承担赔偿责任。

2024-07-14 12:24:5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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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目前,根据现行商业机动车辆保险的相关规定,若出现如下任何一种状况,车主将无法获得相应的赔款:1.事故发生后,未经合法程序采取有效措施,而驾驶被保险机动车辆或者遗弃该车辆离开事故现场;2.在饮洒、吸毒或使用国家管控的精神药物以及麻醉药品的状态下驾车;3.没有取得驾驶证、其驾驶证正处于依法被扣留、暂扣、吊销、注销等状态中;4.驾驶的机动车类型与其驾驶证上所注明的准驾车型不符;5.在实习期内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特殊任务的警车、装载危险物品的机动车或牵引挂车的机动车;6.驾驶出租机动车或营业性机动车但未持有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许可证书或其他必备证书;7.在学习驾驶过程中,没有合法的教练员随车指导;8.非经被保险人授权的驾驶人员。根据交强险的相关规定,除非因醉酒驾驶导致受害人需紧急救治,否则车主不能向保险公司要求垫付款。因此依据商业机动车辆保险及交强险的相关规定,无论在何种情况下,因醉酒驾驶造成他人伤害,无论是商业机动车辆保险还是交强险,保险公司均不予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第一条
第三小条中还规定: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因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

2024-07-14 10:51:58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法律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因醉酒驾驶法定判处为拘役,因此并不构成累犯,无从重处罚的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六十五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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