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猥亵罪男的要什么证据

钱* 河北-承德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24.07.14 09:16:26 355人阅读

猥亵罪男的要什么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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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河北-承德

关于猥亵罪的确立判定,通常情况下,需要借助受害者的陈述、现场目击证人的证词、监控录像、伤情鉴定报告以及诸如衣物上的DNA证据之类的物证进行证实。这些证据可以有效地显示行为者实施了猥亵行径,同时也能够证明这类行为所具的法律错误性及对社会造成的潜在危害性。除此之外,行为者的供述亦是至关重要的证据来源之一,然而其必须与其他各类证据相互印证,以确保证据链条的完整性和可信度。

2024-07-14 12:36: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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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湖北-省直辖

在判定猥亵罪名成立时,通常会依据受害者的亲口描述、现场目击证人的口供、监控录像资料、法医出具的伤势鉴定报告以及实物证据(如衣物上所提取到的DNA证据)等等。这些确实充分的证据能够证明嫌疑犯确实实施了猥亵行为,且该行为被认为具有严重的违法性质及社会影响。
另外,在案件调查过程中,被告人的口供无疑也是极具分量的证据之一,然而,这也需与其他确凿的证据相互佐证以确保其真实性。

2024-07-14 11:30:4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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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在对涉嫌猥亵罪案件进行判定时,往往需要依赖于受害者的陈述、现场目击证人的证词,同时结合监控录像、伤势鉴定报告以及各种实物证据(例如衣物上的DNA检测结果)等多方面信息。这些证据可以确凿地证实行为人实施了猥亵行为,并且这种行为具备违法性质及严重的社会危害性。除此之外,行为人的自认也属于关键性的证据之一,然而其真实性必须经过与其他证据的相互验证后才能予以采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2024-07-14 09:57:45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猥亵儿童是指以或满足为目的,用以外的方法对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猥亵的手段如抠摸、舌舔、吸吮、亲吻、搂抱、、等行为。这里的儿童是指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既包括女孩,也包括男孩。我国刑法第237条中,规定了强制猥亵罪和猥亵儿童罪,如果猥亵行为不构成犯罪时,可以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行政处罚。可见,猥亵儿童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有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两种,但都是由公安机关进行侦查和管辖。《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第12条:公安机关侦查未成年人被性侵害案件,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及时、全面收集固定证据。及时对性侵害犯罪现场进行勘查,对未成年被害人、犯罪嫌疑人进行人身检查,提取体液、毛发、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指甲内的残留物等生物样本,指纹、足迹、鞋印等痕迹,衣物、纽扣等物品及时提取住宿登记表等书证,现场监控录像等视听资料及时收集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和犯罪嫌疑人供述等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猥亵妇女的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您好,关于大学男生猥亵男同学,构成强制猥亵罪?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大学男生猥亵男同学张某(男)和王某(男)均系西安某高校在读大学生,2015年12月7日中午,张某上完课返回宿舍的途中,发现被害人王某像自己以前浏览的同友网站上注册的一个人,于是主动上前结识被害人王某,并编造其班里一个女生想要王伟QQ号码的理由,从而获取了王某的QQ号。回到宿舍后,张某添加王某为QQ好友,并谎称自己在淘宝上卖衣服,要王某到其宿舍内帮忙给其试裤子,王某考虑到张某要给自己介绍女生认识,也就无奈的接受了。当日14时许,王某应约来到张亮的宿舍,并试穿张某拿出的一条紧身裤,张某假装给其拍照。之后,张某对王某表达了其对同性恋很好奇,也在同性网站上看到过王某的信息,想尝试一下的想法。王某称自己并未注册该网站,是同学恶搞,拒绝了张某。张某但以“将刚刚拍摄的照片发到网上,自己是练体育的不要惹我生气”等话语相威胁,强行与王某发生了。构成强制猥亵罪在2015年之前,我国刑法中对于猥亵男性没有明确规定,对于猥亵女性规定的是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我国刑法当时将男性排除在犯罪对象之外,其原因无非是考虑到妇女和儿童在生理、身心方面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有必要予以特殊保护,以体现我国一贯重视保护妇女和儿童合法权益的政策。但是时至今日,已经与社会现实不符,急需修改。一方面,性权利应该受到平等保护,性权作为基本、普世人权,对性权利的男女平等保护已经得到国际公约的认可。在《刑法修正案(九)》颁布之后,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被改为强制猥亵罪,修改后的法条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张某以暴力的方法强制猥亵王某,主观上有故意的目的,符合强制猥亵罪的构成要件,因此应当判处其构成强制猥亵罪并对其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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