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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广西-南宁
关于当事人是否对地方法院所作出的第一次审判结果感到不满的问题上,他们有权利向上一级的司法机关递交上诉书。这个时间节点是非常关键的,从判决结果被送达到当事人手中的那一刻算起,当事人只有短短的15天来决定是否提出上诉。如果他们对于第一次宣判的裁决表示不满意,同样也有这样的机会去进行上诉,但是他们需要在收到裁决书的当日起算起,然后在接下来的10日内将上诉申请提交给上级法院。换句话说,当涉及到借贷纠纷或者其他相关事项而引发的诉讼事件中,即使在上诉过程中判决或裁定未能得到当事人的认可,他们仍然有权利向更高层次的司法机构寻求公正的法律援助和解决方案。
2024-07-14 11:55: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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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香港-九龙
若案件的当事人对地方法院所作出的第一次审判结果表示不满,有权在该裁判文书正式送达给他们的当天开始计算,在接下来的十五天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申请。而对于第一审程序中的裁决结果,如有异议,则可在裁决书送达之日起的十个自然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这就意味着,倘若涉及到借款未偿还的案件在第一审过程中得到了判决或者裁定,当事人若认为这些判决或裁定存在不当之处,便可通过上诉的方式来寻求法律上的援助和支持。
2024-07-14 10:23:3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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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倘若相关方对于地方法院所作出的第一审判决持有异议,可于该判决正式送达之次日起持续十五日之内向上级法院提出上诉申请。而针对第一审裁决存在不满之处的,同样也应在裁决书记发送之当日起算起十日期限内发起上诉。这表明,倘若借款未获偿还的案件在第一审阶段就已经完成了判决或者裁定工作,那么相关方面若认为此项判决或裁定并不恰当,他们便可依据上述方式来寻求法律救助的途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24-07-14 09:09:12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