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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福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之规定,若一方在离婚程序中蓄意制造或捏造夫妇共有债务,试图侵吞另一方应得的财产份额,则在离婚分割夫妇共有财产之时,审判机关有权对存在此种行为的一方予以少分甚至不分共同财产的处罚。倘若离婚之后,另一方察觉到对方有隐匿、转移、变卖、毁损或挥霍共同财产,或是伪造共同债务的行径,可向审判机关提出诉讼申请,要求再度分割夫妇共有财产。在实践操作中,审判机关会根据具体案情对债务的真实性进行深入调查和核实,包括债务产生的缘由、用途以及偿还状况等方面。如若发现债务为虚假或捏造,审判机关将依法对涉案的共同财产进行重新分配,以维护无过失方的合法权益。
2024-07-14 09:31: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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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香港-九龙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第一千零九十二条明文指出,若在离婚阶段,任何一方为了侵吞另一方的财产,故意捏造或编造虚假夫妻共同负债,那么在进行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时,人民法院有权对实施此类行为的一方予以适当减少或完全剥夺其应得的共同财产份额。倘若在离婚之后,另一方察觉到前配偶存在隐匿、转移、变卖、毁损或肆意挥霍共同财产,甚至是制造虚假共同负债的行为,则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要求重新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在实践操作中,法院会依据具体情况对债务的真实性进行深入调查和核实,包括债务产生的缘由、用途以及偿还状况等等。如若发现债务为虚假或编造之物,法院将会依法对涉案的共同财产进行重新分配,以确保无辜一方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2024-07-14 08:26:1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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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之规定,倘若在离婚诉讼期间,任何一方当事人故意捏造或编造虚假、不实的共同负债行为,以期企图非法占有另一方所持有的财产份额,那么在婚内财产分配环节,人民法院有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事实情况,酌情对存在以上不良行为的一方减少其共享的财产份额甚至剥夺其分享共有财产的权利。若在离婚手续办理完毕之后,另一方发现前配偶存在隐匿、转移、变卖、损毁或肆意挥霍共同财产的行为,亦或是蓄意制造虚假的共同负债,均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要求重新对已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再审和分配。在实际司法实践中,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对债务的真实性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核实,包括债务产生的背景、用途、偿还状况等等。如经查证确属虚假或编造的债务,法院将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涉及到的共同财产进行重新评估和分配,以确保无辜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024-07-14 08:01:39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