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罪没有数额限制的。
法律依据:我国《刑法》第263条规定: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跟盗窃罪不同,抢劫罪立法上没有对抢劫数额和情节作限制性规定。这是因为抢劫罪侵犯的客体不仅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还包括公民的人身权利,是侵犯财产罪中危害性最大、性质最严重的犯罪。
在一般情况下,凡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夺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就具备了抢劫罪的基本特征,不论抢劫数额多少,都构成抢劫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 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犯抢夺罪的其具体的判刑是基于抢夺数额来决定的,具体如下:
1、抢夺价值人民币1000-3000元为“数额较大”的起点,或者2年内3次抢夺的,应予立案追诉,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抢夺价值人民币3万元-8万元为“数额巨大”的起点,或者致人重伤、自杀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抢夺价值人民币20万元-40万元为“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或者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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