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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了8年的钱不还怎么办

曾* 西藏-昌都 欠款追讨咨询 2024.07.13 16:14:58 478人阅读

借了8年的钱不还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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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明确指出,民事诉讼的有效期设定为三年,从债权人知晓或理应知晓其权益受损及债务人应当承担责任的那一天开始算起。假如某笔借款的诉讼期已逾越三年的门槛,依照本条款内容,有可能会面临司法部门不再为之提供保护的境地。
然而,只要自权益受侵害日起未满二十年,且无其他特例情形出现,依据债权人提出的申请,司法机关亦可斟酌决定是否予以延长诉讼期限。在实践操作环节,倘若借款的诉讼期已然超出三年的时限,债权人可能需提供相关证据以证明存在特殊情况,或者请求司法机关根据具体案情来决定是否延长诉讼期限。若司法机关决定延长诉讼期限,债权人便有权依法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要求债务人偿还欠款。但若超过二十年的最长诉讼期限,债权人则可能失去通过司法途径追讨债务的权利。

2024-07-13 18:54: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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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香港-九龙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之规定,民事案件的诉讼时效期限设定为三年,即自当事人知晓或应知自身权益遭受损害及责任方身份之日起开始计算。若借款事宜超出此三年诉讼时效期限,将依上述法律条款,有关人民法院或许不再予以此类权益保护。
然而,若权益受损日期之时起未超过二十年,且无其他特殊情况发生,则人民法院可应权利人之申請,酌情调整并延长诉讼时效期限。实践过程中,如借款问题已逾越三年诉讼实效期限,债权人可能需提供相关证据以证明存在特殊情形,亦或是请求法院根据具体案情裁定是否延长时效期限。若法院决定延长时效期限,债权人便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债务人履行还款义务。但若超过二十年这一最长时效期限,债权人可能会失去通过司法途径追偿债务的法定权利。

2024-07-13 18:29:3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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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依据我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明文规定,债权的法定诉讼时效期间通常为三年,自相关权利主体明确知晓或应当知晓其权益受到了损害及义务履行方之日起开始计算。倘若借贷行为所引起的纠纷,已过诉讼时效期限整整三年,依据该法律条款所述,人民法院很有可能不再公力救济此项权利。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若从权益受损之时起,未超过二十年这个最长的法定时效期间,并且没有发生任何例外情形,人民法院有权根据权利人的申请,酌情决定是否延长诉讼时效期间。在实践操作过程中,若借贷行为所引发的纠纷,已过诉讼时效期限整整三年,债权人可能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存在例外情形,或者请求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案情,裁量是否延长诉讼时效期间。如果人民法院做出关于延长诉讼时效期间的决定,债权人有权力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债务人偿还欠款。但若超过二十年这个最长的法定时效期间,债权人可能会失去通过司法途径追讨债务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2024-07-13 17:50:25 回复

你好,看你中间有无催讨过,不然可能诉讼时效经过,若后续还有不明白的,可在下方进一步对我进行追加咨询或带资料详谈。

二胎政策最新补助生育津贴(即产假工资)计发基数:为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即可领取98天的基础产假工资和生育医疗费,难产则再增加30天,生育多胞胎的则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怀孕未满16周流产的增加15天,怀孕满16周流产的增加42天。
1、之前已有生育二胎的计划,没有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那男职工就不享受15天的护理津贴;
2、之前已办理独生子女手续,领取了一胎生育保险待遇,这种情况在领取二胎待遇时,需男职工退回15天的护理津贴女职工在正常享受二胎待遇的同时,扣回60天产假的生育津贴。即只能领取38天产假的生育津贴。扩展资料:
一、实行生育津贴是对妇女生育价值的认可。妇女生育是社会发展的需要,她们为家庭传宗接代的同时,也为社会劳动力再生产付出了努力,应当得到社会的补偿。因此对妇女生育权益的保护,被大多数国家接受和给予政策上支持。世界上有135个国家通过立法保护妇女的生育的合法权益。
二、实行生育津贴是对女职工基本生活的保障。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离开工作岗位,不能正常工作。国家通过制定相关政策保障她们离开工作岗位期间享受有关待遇。其中包括生育津贴、医疗服务以及孕期不能坚持正常工作时,给予的特殊保护政策。在生活保障和健康保障两方面为孕妇的顺利分娩创造了有利条件。
三、实行生育津贴是提高人口素质的需要。妇女生育体力消耗大,需要充分休息和补充营养。生育保险为她们提供了基本工资,使她们的生活水平没有因为离开工作岗位而降低,同时为她们提供医疗服务项目,包括产期检查,围产期保健指导等,为胎儿的正常生长进行监测。对于在妊娠期间患病或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妇女,做必要的检查。如发现畸形儿,可以及早中止妊娠。对于在孕期出现异常现象的妇女,进行重点保护和治疗。以达到保护胎儿正常生长,提高人口质量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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