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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
在被指控犯有强奸罪名且已获批捕之后,通常需要历经至少三个月的时间才会被提交至法院进行审判程序。具体而言,这其中涉及到了公安局的调查取证阶段,在此期间警方必须搜集足够的证据以支持其对犯罪嫌疑人的指控,而这个过程应持续两个月之久。倘若负责审查该案件的检察院觉得现有证据尚不足够充分或无法构成完整的证据链条时,他们有权将案件退回给公安局进行补充侦查工作。
2024-07-13 18:22: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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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湖北-省直辖
在涉嫌犯有强奸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之后,该案件至少需要耗时三个月方能最终到达法院进行审理。自公安部门接到逮捕申请起至案件成功移交法院,在此期间内需要经历公安机关的深入侦查阶段,而侦查的时间通常在两个月左右。若经检察机关审查,发现所收集的证据尚不足以构成完整且确凿的证据链条,则可能会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进行补充侦查工作。
2024-07-13 17:31:2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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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在强奸案件被检察院批准逮捕之后,法院进行审理前需历时至少三个月。具体而言,此阶段始于检察院的批准逮捕令下达至案件移交至法院为止。在此过程中,公安机关将负责对案件进行深入调查,调查期限通常为两个月。若检察院认为所收集的证据尚不足以构成完整且确凿的证据链,则有权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进行补充侦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第二百三十七条
【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猥亵儿童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2024-07-13 16:12:49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