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天津法律咨询 > 法律咨询 > 彩礼法律咨询 > 恋爱期间的礼物要求返还?

恋爱期间的礼物要求返还?

pub****972 天津 彩礼咨询 2024.07.13 17:56:24 301人阅读

你好 恋爱期间的礼物要求返还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全国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全国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18222403306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天津-和平区 咨询解答:1971条

您好,具体说说您的案件情况

2024-07-14 18:27:47 回复
咨询我
13752552337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天津-河东区 咨询解答:39270条

您好,恋爱期间的礼物属于自愿赠与

2024-07-13 18:00:27 回复

您好,关于恋爱时赠送的礼物分手可以要求返还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原则上恋爱时赠送的礼物不能返还,但实践中根据赠送礼物的不同情况,赠送的礼物也并非绝对不能返还。
事实上,对于恋爱期间赠送的礼物可以分成以下几种:
一、礼尚往来赠送小礼物
男女相爱,为讨女方欢心,男朋友会不时赠送一些鲜花、礼物和衣服等小礼物。对于这类小礼物,价值较小,纪念意义较大,即属于恋爱期间的礼尚往来,是无条件的赠与,一经交付即转移了所有权。
而且鲜花、礼物和衣服等小礼物的价值较小,又具有时效性,比如鲜花很快凋谢,礼物和衣服等小礼物使用不久就会折旧,将失去原有的使用价值,所以并无返还的必要性。
二、恋爱期间消费支出
比如情侣之间一起吃饭和到娱乐场所游玩,男方或女方因为买单产生的一些费用。诸如此类即属于消耗性消费,已经没有返还的标的物。
再者,买单一旦本身也一起参与了消费,所以谁消费多谁消费少是无法确定的。该费用在买单时付钱一方已经表示自己愿意全部承担,就不能在承担之后要求他人再分担。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对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问题做出了明确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三种情形,人民应当予以支持,而处于后两种情形的,还应当以当事人离婚为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借用实物的,出借人要求归还原物或者同等数量、质量的实物,应当予以支持如果确实无法归还实物的,可以按照或者适当高于归还时市场零售价格折价给付。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民法通则》第七十二条规定:财产所有权的取得,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进行赠与,属于赠与合同,赠与物的所有权自交付起转移,受赠与方成为赠与物与物的所有权人,一般不予返还。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