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海滨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律本科,现为江苏衡鼎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专业擅长刑事辩护领域:代为申请取保候审、办理缓刑、无罪辩护、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辩护。执业多年来,成功地为多名被告人作了无罪辩护,为他们免除了牢狱之灾。另为多起案件的当事人办理了取保候审,并为他们争取了缓刑,还有成功地为多起刑事案件的被告人争取了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受到了被告人及其家属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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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家源律师,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家源律师法律服务团队”主任律师、首届“紫金杯”南京律师辩论大赛“优秀辩手”、《家源拍案》栏目主持人擅长刑事辩护、婚姻家事、合同纠纷、企业法律顾问服务.2018-2019年从事专职法援律师业务,专门从事刑事案件办理,2019年办理辩护案件72件,包含多起“涉黑涉恶”案件;认罪认罚案件220件;法律帮助案件23件.2019年12月,荣获江苏省律师协会授予律师制度恢复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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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勒索罪没有单位犯罪,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敲诈勒索罪。但不可以是单位,只可以是个人。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必须具有非法强索他人财物的目的。由于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以下两种情形不能以敲诈勒索罪论处:
(1)行为人为了追回自己被他人非法取得的合法财物,而对非法占有人实施威胁,迫使其返还财物的。
(2)行为人为了催促对方当事人偿还已到期而拒不偿还的债务而实施威胁,迫使其履行债务的。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敲诈勒索罪的犯罪主体是属于一般主体,达到犯罪年龄的自然人都可以成为敲诈勒索罪的主体,但不包括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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