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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湖北-
针对第一个问题,“帮信罪”不起诉者不会留下任何案底记录。其次,当我们处理涉及到“帮信罪”的案件时,我们必须与检察官进行深入的沟通交流,以寻求不起诉犯罪嫌疑人的可能性。若未能实现不起诉的目标,而最终由法院发起了起诉程序,那么法院往往会遵循检察院所提出的量刑建议作出相应判决,这将使犯罪嫌疑人面临丧失人身自由以及永久性案底记录的严重后果。
2024-07-13 16:22: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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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湖北-省直辖
关于第一条纠正后的内容,明确指出了当涉及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时,检察机关不起诉的情况下,是不会留下案底记录的;而对于第二条,提供了处理此类案件时的有效建议,即尽可能与检察官展开积极的沟通协调,努力为犯罪嫌疑人争取不起诉的结果。倘若最终未能达成不起诉协议,那么一旦检察机关决定提起诉讼,法院极有可能会根据检察院提出的量刑建议进行判决。如此一来,犯罪嫌疑人不仅将面临失去人身自由的困境,同时也会在个人档案中留下案底记录。
2024-07-13 15:41:4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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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1、在涉及到“帮助信息网络活动罪”的问题上,不起诉通常情况下是不会产生案底的。
2、因此,当面临此类案件时,我们强烈推荐与检察官进行深入而积极的对话交流,以期为犯罪嫌疑人争取免于起诉的机会。否则,一旦被提起公诉,法院往往倾向于采纳检察院提出的刑罚量度建议,这将导致嫌疑人失去人身自由的同时,也会留下终身不可磨灭的案底记录。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依法不追诉原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2024-07-13 14:00:1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