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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房产纠纷可以诉讼吗

马** 重庆-北碚区 遗产继承咨询 2024.07.13 13:00:22 348人阅读

继承房产纠纷可以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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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房产继承方面产生的争议与纠纷,当事人有权通过启动司法程序来解决这一问题。在处理遗产分割事宜时,继承人可自行商议确定时间、方式以及各自应享有的份额等细节事项。若经过充分沟通仍无法达成共识,可以寻求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协助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依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必须遵循自愿与合法的基本原则,对争议进行调解工作;如调解无果,则需依法作出判决。

2024-07-13 15:33: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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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重庆-

关于房地产的继承纠纷,是可以诉诸于司法程序解决的。对于遗产如何分配、何时分配、如何分配等方面的问题,均可经过继承人之间的平等、公正、合理地协商来加以解决。倘若无法达成协议,便可以请求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或是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依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人民法院在处理民事案件时,应遵循自愿与合法的基本原则,对争议进行调解;若调解失败,则应立即作出判决。

2024-07-13 14:08:4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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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在涉及房产继承权方面出现的争议或纷争,当事人有权选择通过依法寻求司法保护途径解决。具体而言,对这部分遗产的划分、处理方法以及各继承人所占分配比例的协商均可落实于实践中按照双方共同商议后达成共识为准。若经过协调仍未能解决问题,当事人也可寻求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帮助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请求司法介入予以裁决。依照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人民法院在受理民事案件时,遵循的是自愿且合法的基本原则,对于调解工作,更是贯彻了“能调则调”的方针。如果调解无法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将依据事实与证据,依法作出公正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4-07-13 14:01:43 回复

解答如下,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打继承官司的诉讼时效应当从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由此可见,打继承官司的诉讼时效期限的起算有两种:1.从继承人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打继承官司的诉讼时效期限,
首先应当从继承人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计算。这就是说,继承人一旦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就可以请求人民予以保护。在有些情况下,侵害事实的发生和继承人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侵犯是同时的。诉讼时效期限就应当从侵害事实发生之日起计算。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往往是在侵犯事实发生之后,继承人过了一段时间才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侵犯。在这种情况下,诉讼时效期限的计算就应当从继承人知道其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计算,而不应当从侵犯事实发生之日起计算。这是因为,既然继承人还不知道或者不可能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侵犯。他根本就不可能向人民提讼,行使其请求权。如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其中一个继承人隐匿了被继承人的遗产,但在清理和分割遗产时没有发现,而在继承结束了以后才发现。在遗嘱继承的情况下,遗嘱继承人在继承遗产后,法定继承人才发现遗嘱是遗嘱人在受到欺骗、胁迫的情况下设立的,不是遗嘱人真实意思的表示,或者是遗嘱继承人发现遗嘱是被人篡改过的,他因而少继承了遗产。至于那些刚出生在不久的婴儿,只有在他们长大懂事以后,有了认识能力和判断能力,才能知道自己的权利是否受到了侵犯。如果确实是受到了侵犯,才可能行使请求权。因此,应该把继承人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犯之日,作为诉讼时效开始的起算日。2.从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我国继承法第8条规定,自继承人“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计算”诉讼时效。这就是说,诉讼时效期限的计算从哪一天开始,并不完全决定于继承人自己知道权利被侵犯事实的表示。继承人是否知道,应不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侵犯,必须作具体分析,这要根据客观事实来确实继承人是否应当知道或者不应当知道。
首先,在客观事实上,凡是存在着足以能够使继承人知道侵权事实的条件和可能性,而不是使继承人确实不可能知道的,就应当确认继承人应当知道。
其次,主观上,凡是继承人本来应当知道侵犯事实的发生,但是他之所以不知道自己的权利遭受侵犯,完全是由于他自己的主观过错造成的。当然继承人是否知道自己的遗产继承权被他人侵犯,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这时只有认真查明继承人的年龄、教育程度、文化水平、生活经验、个人经历、法律知识等等情况才能正确认定他是否具有应当知道的主观条件。考虑到现实生活中的种种复杂情况,为了及时地结束某些继承法律关系的不确定状态,从而稳定财产关系和社会经济秩序,继承法在规定了2年的诉讼时效期限后,又规定了一个预定期间,即“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讼”。这就是说,继承人向人民提讼的权利,必须在被继承人死亡、继承开始后的20年时间内行使。20年期间届满,这个权利就消灭了。不管继承人出于何种原因,只要在继承开始后超过了20年的,就不能够再向提讼,即使有正当理由,也不得予以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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