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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城市户口迁回农村户口需要走什么流程?

ask****462 内蒙古-乌兰察布盟 家事纠纷咨询 2024.07.11 15:16:07 346人阅读

由城市户口迁回农村户口需要走什么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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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迁回农村需要以下手续:
1、迁入地的居民或村民委员会同意接纳其入户,并且与其签订接收协议或出具接收证明;
2、持接收证明与本人身份证到原籍派出所开具同意接受户口的准迁证;
3、持准迁证到其本人现在户籍派出所办理准予迁出户口的迁移证;
4、持迁移证、身份证再回到原籍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2024-07-11 15:44:28 回复

农转非是没有条件限制的,只要你办理户口迁移,即户口性质自动农转非。
1、单位有集体户口、且通过单位同意迁入的。由单位出具一份同意接收户口的证明,带身份证、单位证明到单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带身份证、《户口准予迁入证明》、现户口本到现户籍地派出所申请《户口准予迁出证明》,带《户口准予迁出证明》到单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即可;
2、个人在居住地购买房产、且符合当地户口迁入条件的,可以将户口迁入个人房产处;
3、配偶是当地家庭户口的,可以将户口迁入配偶处。
在迁出地派出所出具《户口准予迁出证明》时,派出所户籍民警会在《户口准予迁出证明》上盖上“农迁非”的印戳,即你在迁入地办理入户时,则户口性质自动为非农业户口了。拓展部分:农转非户口农转非是指起源于80年代初期得国家后城市发展和规划要,把本来从事农业劳动的人口,以划拨部分土地和商业网点建设和各种保障政策作为安置,办成的性质为集体所有制的企业,所转变成为了第三产业劳动的人口,这是国家给予这部分人员生活和生产等各方面的政策性保障。户口类型农业户口、非农户口现随着经济的发展,有的省市已取消了农业户口,统称为居民户口
1、“农户”和“非农户”以前是在吃商品粮上在区别。
2、社会保险方面,这两者的区别较大。总体只和城市间的区别有关,但是在一个地区,非农户口和农业户口也是有差别的。非农户口一般按照城市生活标准进行社保,而农业户口则是按照农村标准,两者差别显著。
3、劳动就业方面,城镇也不是包工作的,但有个劳动再就业,政府在这方面的投入应该是比农村好点,农村如果有新技术示范区的,当然在这方面也会加大农民的技能培训的,但就是不象城市这么系统。
4、农村的有土地,政府应该是有一定政府补贴的吧,叫保全费什么的,需城市非农户没有,但有一个失业金,我保证不是每个城市的最低生活保障金都有。农业户口转为非农户口以后,原本所有的土地将会被国家收回。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城市房屋拆迁有哪些必备的流程 第一方面:土地征收程序 第一步:发布征地通告 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范围内发布征地通告,告知被征土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征地范围、面积、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安置途径以及征地用途等。通告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者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第二步:征询村民意见 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会同所在的乡镇政府,就征地通告的内容征询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应记录在案,根据村委会或村民提出的意见分别处理并协调解决。对补偿标准、安置途径、补偿方式有异议的,应告知被征地相对人有权提出听证申请,并依法组织听证。国土资源局应将村民对征收土地的意见和听证的材料作为报批的必备材料归档上报。 第三步: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 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会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实地调查被征土地的四至边界、土地用途、土地面积,地上附着物种类、数量、规格等,并由国土资源局现场填制调查表一式三份,由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和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共同确认无误后签字。国土资源局应将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字的材料作为报批的必备材料归档上报。 第四步:拟订“一书四方案”组卷上报审批 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根据征询、听证、调查、登记情况,按照审批机关对报批材料的要求拟订“一书四方案”即:“建设用地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应土地方案。”并组卷向有批准权的机关报批。 第五步:征用土地公告 征用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省或征用土地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被征地所在村进行征用土地公告。征用土地公告的内容: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 第六步: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根据省或征用土地批准文件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在征用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村为单位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内容: 1、被征用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 2、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 3、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数量; 4、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5、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6、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 7、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途径; 8、其他有关征地补偿、安置的具体措施。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提出。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应当研究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不同意见。对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会。确需修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进行修改。 第七步:报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将公告后的土地补偿、安置方案,连同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的意见及采纳情况报市、县人民政府审批。 第八步: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市、县政府将征求意见后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批准后,并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并交由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第九步:土地补偿登记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应当在征用土地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土地承包合同)到指定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调查结果为准。 第十步:实施补偿安置方案和交付土地 按规定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被征地单位和个人按期交付土地。 第二方面:房屋拆迁程序 1、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2、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3、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4、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5、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6、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7、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讼。 8、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 第二十五条 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9、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农村户口转城市户口,需要正当理由,如结婚、购房等。带着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或房产证、个人申请书、村委会证明等材料,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移证,再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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