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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对于同居之前所拥有的财物,双方均已达成共识,认为这些财物各自归属于当事人自己所有。那么,同居之后所产生的财产又该如何界定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应当遵循如下原则进行划分:若双方在同居时已有明确约定,则按照约定执行;如若双方并未就此做出明示,则依据以下原则进行处理:
1.在同居关系存续期间,任何一方所获得的收入或者财产,原则上都应当归其个人所有。
2.如果是在同居之后,由双方共同购买的财产,则视为双方共有的财产;如果是按照份额取得的财产,则可以认定为按份共有。
3.在同居关系结束后,双方分居期间所获得的收入或者财产,也应当各自归属于当事人自己所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2024-07-11 08:28:4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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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广西-北海
在双方同居之前,已经达成了关于各自所持财产归属于自己的共识。然而,当涉及到同居之后的财物分配问题时,应当遵循如下的规定和原则进行划分:若双方事先已经就此做出了书面协议,则按照协议执行;反之,如果没有签订任何相关协议,那么财产就依据如下的原则进行分割:
首先,关于同居之后某一方的收入或者财产,原则上应该属于该方当事人所有;其次,对于双方在同居之后共同购买的财产,其所有权应被视为双方共有的;最后,如果是通过份额方式取得的财产,可以确定为份额共有。此外,在双方同居之后分居期间的收入或者财产,也应该分别归属于各当事人所有。
2024-07-11 08:28:4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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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广西-北海
众所周知,同居之前的财产分配方式由各自的当事人自行决定。然而,针对同居以后的财物状况,我们建议应遵循以下的规范:首先是有相关明确约定的情况下,应该根据约定进行处理;如果没有约定,则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划分。具体来说:第一,同居之后一方所拥有的收益或者财产,原则上应该属于该方的当事人所有。第二,在同居后共同购买的财产,其所有权属于所有当事人共享;而参与购买的各方根据各自取得的份额,可以确定各个份额的共有关系。最后,在同居结束后分居期间的收益或者财产,也应该分别属于各个当事人所有。
2024-07-11 08:28:44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