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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长期待摊费用摊销年限如何规定

赵** 江西-九江 工资福利咨询 2024.07.11 06:42:48 300人阅读

2024长期待摊费用摊销年限如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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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长期待摊费用应自支付之日后第二个月起进行相应的分期付款,其年度摊销期限不能少于三年。对于企业所产生的长期待摊费用,分录应借记为长期待摊费用,并对应贷记相关科目,同时也需要在相应的科目下贷记''银行存款''、''原材料''等等。在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时,应用借记''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科目,并对应贷记长期待摊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四)项所称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

2024-07-11 06:42:4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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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待摊费用须从其首次支出的月份开始计算,并在未来三年内进行分期摊销。倘若企业产生此类待摊费用,应将其借记至长期待摊费用账户上,同时相应地在贷方科目上计入相关科目的金额,比如,通过贷记''银行存款''或''原材料''这样的会计科目来执行核算工作。在对长期待摊费用进行摊销时,企业需要借记''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相关科目,然后再在贷方科目上计入长期待摊费用的金额。

2024-07-11 06:42:4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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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江西-九江

根据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长期待摊费用需从其实际支付之日的次月开始,按照预定的期限进行分期等额摊销处理。在此过程中,摊销的年度长度不得少于三个完整的会计周期。对于企业所产生的长期待摊费用,应遵循以下账务处理流程:首先将该项成本计入到“长期待摊费用”账户中,同时在借方登记与之相对应的科目;其次,在贷方记录相应的“银行存款”、“原材料”等科目。而在进行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时,则需要通过借记“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科目,并在贷方登记“长期待摊费用”来实现。

2024-07-11 06:42:48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装修费归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摊销期限按使用期限和租赁期限孰短确定。我公司有一笔装修费,原摊销期限自定义为5年,已摊销2年,余3年未摊销。近期我公司决定一年后注销,这笔装修费未摊销完,可否改变原摊销期,由剩余3年改按剩余1年摊销完毕加速摊销之后,企业所得税前是否可以扣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规定摊销的,准予扣除:……;
(三)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一步明确: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按照合同约定的剩余租赁期限分期摊销。《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企业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就其清算所得向税务机关申报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又进一步解释,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五条所称清算所得,是指企业的全部资产可变现价值或者交易价格减除资产净值、清算费用以及相关税费等后的余额。《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20]60号)规定,企业清算的所得税处理包括以下内容:
(一)全部资产均应按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
(二)确认债权清理、债务清偿的所得或损失;
(三)改变持续经营核算原则,对预提或待摊性质的费用进行处理;
(四)依法弥补亏损,确定清算所得;
(五)计算并缴纳清算所得税;
(六)确定可向股东分配的剩余财产、应付股息等。综合上述规定,企业租赁的资产的租赁费用原则上不可以自行改变摊销期限,但是在注销前却可以一次性作为相关的费用,在进行企业所得税清算时一次性进行税前扣除。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装修费归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摊销期限按使用期限和租赁期限孰短确定。我公司有一笔装修费,原摊销期限自定义为5年,已摊销2年,余3年未摊销。近期我公司决定一年后注销,这笔装修费未摊销完,可否改变原摊销期,由剩余3年改按剩余1年摊销完毕加速摊销之后,企业所得税前是否可以扣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规定摊销的,准予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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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部资产均应按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
(二)确认债权清理、债务清偿的所得或损失;
(三)改变持续经营核算原则,对预提或待摊性质的费用进行处理;
(四)依法弥补亏损,确定清算所得;
(五)计算并缴纳清算所得税;
(六)确定可向股东分配的剩余财产、应付股息等。综合上述规定,企业租赁的资产的租赁费用原则上不可以自行改变摊销期限,但是在注销前却可以一次性作为相关的费用,在进行企业所得税清算时一次性进行税前扣除。

您好,针对您的公司注销时长期待摊费用应该怎么处理问题解答如下,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装修费归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摊销期限按使用期限和租赁期限孰短确定。我公司有一笔装修费,原摊销期限自定义为5年,已摊销2年,余3年未摊销。近期我公司决定一年后注销,这笔装修费未摊销完,可否改变原摊销期,由剩余3年改按剩余1年摊销完毕加速摊销之后,企业所得税前是否可以扣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规定摊销的,准予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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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部资产均应按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
(二)确认债权清理、债务清偿的所得或损失;
(三)改变持续经营核算原则,对预提或待摊性质的费用进行处理;
(四)依法弥补亏损,确定清算所得;
(五)计算并缴纳清算所得税;
(六)确定可向股东分配的剩余财产、应付股息等。综合上述规定,企业租赁的资产的租赁费用原则上不可以自行改变摊销期限,但是在注销前却可以一次性作为相关的费用,在进行企业所得税清算时一次性进行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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