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福建法律咨询 > 宁德法律咨询 > 宁德贪污受贿辩护法律咨询 > 数额5000构成行贿罪么

数额5000构成行贿罪么

母** 福建-宁德 贪污受贿辩护咨询 2024.07.10 15:48:10 491人阅读

数额5000构成行贿罪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宁德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宁德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赠送五千元人民币达到的金额尚不足以触犯行贿罪的立案标准,因此并不被视为行贿犯罪行为。通常来说,只有当行贿金额超过了三万元人民币后才可能被判定为行贿罪。
然而,假设行贿金额在一万元人民币至三万元人民币之间并且具备以下任意一种情况,那么同样会被认定为行贿罪:
(1)向三名或以上的人士进行行贿;
(2)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
(3)通过行贿手段谋求职务升迁或岗位调动;
(4)向负责食品、药品、安全生产以及环境保护等领域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并实施非法活动;
(5)向司法工作人员行贿,从而影响司法公正性;
(6)导致的经济损失金额在五十万元人民币至一百万元人民币之间。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九十条
【行贿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024-07-10 15:48:10 回复
咨询我
地区:湖北-省直辖

奉赠金额达到了五千元仍未达到法定的行贿罪立案准则,因此这并不足以构成行贿罪。
根据普遍的规定,行贿金额需超过三万元才能构成犯罪。或者当行贿金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之间,同时满足下列任意一种情况的,便可以被判定为行贿罪:
首先是向超过三个人进行行贿;
其次是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
再次是通过行贿手段以获取职务升迁或岗位调动;
第四是向负责食品、药品、安全生产以及环境保护等领域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并实施非法活动;
最后是向司法工作人员行贿,从而对司法公正产生了不良影响;
此外,如果造成的经济损失金额在五十万元至一百万元之间,同样也可能构成行贿罪。

2024-07-10 15:48:10 回复
咨询我
地区:福建-

馈赠五千元并不满足行贿罪的法律定义与立案门槛,故此不能定性为行贿罪。通常而言,只有当行贿金额超过人民币三万元才会被判处行贿罪。
另外,即使行贿资金低于一万元但未达三万元,但是符合以下任一状况之一者,亦同样会以行贿罪论处:
(1)对超过三人进行行贿;
(2)利用违法所得从事行贿行为;
(3)通过行贿手段来获取职务升迁或调整;
(4)向担负着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特殊职能的国家公职人员行贿,并实施非法活动;
(5)向司法工作人员行贿,从而影响司法公正性;
(6)导致经济损失金额在五十万元至一百万元之间。

2024-07-10 15:48:10 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个人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 2、个人数额不满5千元,但情节较重的。 3、利用职务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利益。索贿不是罪名。 4、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行为。 5、利用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收受请托人财物。 6、利用职务之便,与他人谋利,具有他人牟利的要件。在场合,无须此要件,至于为他人牟利是否实际牟到不影响定罪。此外要注意两种以罪论处的情况,一是经济往来中,国家工作人员违反违法,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以个人所有的,以论;第二种情况,斡旋罪。此种情况下要求是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这点要注意,例如,某人在纪委里代职,其给火车站站长批个条子要车皮,这时候,他的地位和影响促使车站受其意图行使职权,即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即构成此罪。

【法律意见】 行贿罪的数额界定有两种,一种是三万元以上;一种是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的。 【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0〕9号 第七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一)向三人以上行贿的; (二)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 (三)通过行贿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四)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实施非法活动的; (五)向司法工作人员行贿,影响司法公正的; (六)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九条 【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对于多少数额构成受贿罪呢?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个人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
2、个人数额不满5千元,但情节较重的。
3、利用职务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利益。索贿不是罪名。
4、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行为。
5、利用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收受请托人财物。
6、利用职务之便,与他人谋利,具有他人牟利的要件。在场合,无须此要件,至于为他人牟利是否实际牟到不影响定罪。此外要注意两种以罪论处的情况,一是经济往来中,国家工作人员违反违法,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以个人所有的,以论;第二种情况,斡旋罪。此种情况下要求是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这点要注意,例如,某人在纪委里代职,其给火车站站长批个条子要车皮,这时候,他的地位和影响促使车站受其意图行使职权,即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即构成此罪。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