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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死亡债权人怎么讨债

王* 江西-九江 债务债权咨询 2024.07.10 14:12:36 467人阅读

债务人死亡债权人怎么讨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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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在债务人离世之后,债权人可以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的明确规定,有权利向债务人的合法继承人索求其应得的债款权益。而作为法定继承者,他们应该以所继承到的遗产的实际价值作为上限,来负责清偿他们前任所有者所遗留下来的债务。假设遗产价值无法完全覆盖所有未清偿的债务,那么这些继承人就有权利选择不去承担超过遗产价值的那部分债务,除非他们出于自愿去进行额外的偿还。
然而,如果继承人选择了放弃继承权,那么他们也就无需再承担起被继承人的债务清偿义务。对于债权人来说,他们需要采取法律手段,例如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以获得对债权的法律认可,并且要求继承人在遗产的范围之内承担起相应的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2024-07-10 14:12:3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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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债务人离世之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的明确规定,债权人有权向债务人的继承人提出索要欠款的请求。而作为继承人,其义务在于以所继承的遗产实际价值为上限,对被继承人的债务进行清偿。若遗产价值无法完全覆盖所有债务,继承人可自行决定是否承担超过遗产价值的那部分债务,除非他们出于自愿选择进行偿还。倘若继承人选择放弃继承权,那么他们将无需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清偿责任。在此情况下,债权人应采取法律手段,例如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确认债权,并要求继承人在遗产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还款责任。

2024-07-10 14:12:3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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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遇到债务人离世这一特殊情况下,债权人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之规定,依法享有向债务人继承人追索债务之权利。在此前提之下,作为继承人的主体需尽自己最大可能,以其所获得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以清偿被继承人所遗留的债务。若被继承人的遗产尚无法完全覆盖债务,继承人有权选择仅对遗产价值范围内的债务进行清偿,除非他们出于自愿,愿意承担超出遗产价值部分的债务。
然而,若继承人选择放弃继承权,那么他们将无需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清偿义务。在此种情况下,债权人应采取合法手段,例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其债权,并要求继承人在遗产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责任。

2024-07-10 14:12:36 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债务人失踪或死亡如何讨债 1.债务人失踪达到一定期限时债权人可向申请宣告债务人失踪或死亡,当宣告后,债权人可将宣告失踪的债务人的代管人作为讨债对象或将宣告死亡的债务人的财产继承人或其他取得人作为讨债对象。 2.债权人催讨死去的债务人的债务时,如债务人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接受继承或接受遗赠,则债权人有权向他们请求清偿债务(反之,则无权请求清偿债务)。但原债务人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只就所得遗产实际价值范围承担责任,超出部分不负责任。当继承人中存在没有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人时,首先应依法为其保留必要的生活费用,剩余的才能用来清偿债务。 宣告失踪的条件 按照中国法律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申请他为失踪人。宣告失踪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主体条件: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人民申请。 利害关系人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以及与被宣告失踪的人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公民和法人。 (2)客体条件: ①有下落不明的事实。如发生洪水、地震、战争等情况。如果知道某人在某地,即使很久没有回来,也不能认为失踪。 ②下落不明必须满两年。其中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算。 (3)形式条件: 申请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不得口头申请。必须经人民依照法定程序宣告失踪,任何单位与个人没有这个权利。

对于债务人失踪或死亡怎样讨债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债务人失踪或死亡如何讨债
1.债务人失踪达到一定期限时债权人可向申请宣告债务人失踪或死亡,当宣告后,债权人可将宣告失踪的债务人的代管人作为讨债对象或将宣告死亡的债务人的财产继承人或其他取得人作为讨债对象。
2.债权人催讨死去的债务人的债务时,如债务人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接受继承或接受遗赠,则债权人有权向他们请求清偿债务(反之,则无权请求清偿债务)。但原债务人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只就所得遗产实际价值范围承担责任,超出部分不负责任。当继承人中存在没有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人时,首先应依法为其保留必要的生活费用,剩余的才能用来清偿债务。
宣告失踪的条件
按照中国法律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申请他为失踪人。宣告失踪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主体条件: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人民申请。
利害关系人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以及与被宣告失踪的人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公民和法人。
(2)客体条件:
①有下落不明的事实。如发生洪水、地震、战争等情况。如果知道某人在某地,即使很久没有回来,也不能认为失踪。
②下落不明必须满两年。其中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算。
(3)形式条件:
申请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不得口头申请。必须经人民依照法定程序宣告失踪,任何单位与个人没有这个权利。

您好,针对您的债务人失踪或死亡如何讨债问题解答如下, 债务人失踪或死亡如何讨债
1.债务人失踪达到一定期限时债权人可向申请宣告债务人失踪或死亡,当宣告后,债权人可将宣告失踪的债务人的代管人作为讨债对象或将宣告死亡的债务人的财产继承人或其他取得人作为讨债对象。
2.债权人催讨死去的债务人的债务时,如债务人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接受继承或接受遗赠,则债权人有权向他们请求清偿债务(反之,则无权请求清偿债务)。但原债务人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只就所得遗产实际价值范围承担责任,超出部分不负责任。当继承人中存在没有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人时,首先应依法为其保留必要的生活费用,剩余的才能用来清偿债务。
宣告失踪的条件
按照中国法律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申请他为失踪人。宣告失踪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主体条件: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人民申请。
利害关系人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以及与被宣告失踪的人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公民和法人。
(2)客体条件:
①有下落不明的事实。如发生洪水、地震、战争等情况。如果知道某人在某地,即使很久没有回来,也不能认为失踪。
②下落不明必须满两年。其中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算。
(3)形式条件:
申请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不得口头申请。必须经人民依照法定程序宣告失踪,任何单位与个人没有这个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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