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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行贿罪是三类犯吗

佘** 江西-九江 贪污受贿辩护咨询 2024.07.10 16:36:04 401人阅读

单位行贿罪是三类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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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一、关于贪污贿赂犯罪方面,其具体涵盖了如下几种主要罪名: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单位受贿罪、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单位行贿罪以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隐瞒境外存款罪、私分国有资产罪以及私分罚没财物罪等多种罪名。
二、至于渎职犯罪部分,则具体包含了以下几种主要罪名: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故意泄露国家私密罪、过失泄露国家私密罪、枉法追诉、裁判罪、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私放在押人员罪、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以及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等共计34种不同类型的罪名。
三、此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行为,也同样是我们需要关注的重点,其中具体涉及到的罪名包括但不仅限于:非法拘禁罪、非法搜查罪、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虐待被监管人罪、报复陷害罪以及破坏选举罪等多种罪名。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2024-07-10 16:36: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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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湖北-省直辖

一、关于贪污贿赂类犯罪,详细涉及到以下几个核心罪名:
(1)贪污罪;
(2)挪用公款罪;
(3)受贿罪;
(4)单位受贿罪;
(5)行贿罪;
(6)对单位行贿罪;
(7)介绍贿赂罪;
(8)单位行贿罪;
(9)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10)隐瞒境外存款罪;
(11)私分国有资产罪;
(12)私分罚没财物罪。
二、对于渎职犯罪,其具体涵盖了以下几大罪名:
(1)滥用职权罪;
(2)玩忽职守罪;
(3)故意泄露国家私密罪;
(4)过失泄露国家私密罪;
(5)枉法追诉、裁判罪;
(6)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
(7)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
(8)私放在押人员罪;
(9)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
(10)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等等共计34项罪名。
三、此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也不容忽视,其中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罪名:
(1)非法拘禁罪;
(2)非法搜查罪;
(3)刑讯逼供罪;
(4)暴力取证罪;
(5)虐待被监管人罪;
(6)报复陷害罪;
(7)破坏选举罪。

2024-07-10 16:36: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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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江西-九江

首先,关于贪污贿赂犯罪这一类别,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罪名:
第一是贪污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其次是挪用公款罪,主要是指将公款置于自己或他人控制之下,并在合理范围内使用的行为;
再次是受贿罪,指国家工作人员接受私人或公司、企业等组织所给予的物质性利益,以此作为职务升迁、调整等各种好处的交换条件;
最后还包括单位受贿罪、行贿罪、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以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隐瞒境外存款罪、私分国有资产罪、私分罚没财物罪等多种罪名。
其次,对于渎职犯罪,其涵盖的罪名更为广泛,具体包括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故意泄露国家私密罪、过失泄露国家私密罪、枉法追诉、裁判罪、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私放在押人员罪、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等共计34种不同类型的罪名。
最后,针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具体涉及到的罪名包括非法拘禁罪、非法搜查罪、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虐待被监管人罪、报复陷害罪以及破坏选举罪等多个方面。

2024-07-10 16:36:04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单位行贿罪属于什么犯罪类型
行贿罪分行贿对象分为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罪或贿赂罪。
一、根据《刑法》第三章 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一百六十四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单位犯前款罪的,对本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的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二、根据《刑法》第八章贿赂罪
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第三百八十六条 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第三百八十七条 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前款所列单位,在经济往来中,在帐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论,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三百八十八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论处。
第三百八十九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第三百九十条 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三百九十一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以财物的,或者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单位犯前款罪,对单位处与罚金,并且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三百九十二条 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介绍贿赂人在被追诉之前主动交待介绍贿赂行为的,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三百九十三条 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为行贿取得的违法所得归个人所有的,依照该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三百九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在国内公务活动或者对外交往中接受礼物,依照国家规定应当交公而不交公,数额较大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根据你的叙述,我认为:
1:你已构成单位受贿罪:而王连和构成行贿罪。
2:如果你收受的50万元是用于街道办事处,则你构成单位受贿罪的直接责任人承担刑事责任。王连和则构成对单位行贿罪。 总的来讲,涉案50万元不是小数目,国家对你们要进行处罚,但对“受贿罪和行贿罪”的处罚要比对“单位受贿罪和对单位行贿罪”重。 建议:立即聘请正规律师与办案单位联系,商量将非法所得退还,争取早日放人。

解答如下, 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必须同时具备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条件,且是情节严重的行为,才能构成单位罪。
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在经济往来中,在帐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单位罪追究刑事责任。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单位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2、单位数额不满10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2)强行索取财物的;
(3)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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