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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敲诈勒索是什么罪

杨** 江西-九江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24.07.10 15:09:51 491人阅读

单位敲诈勒索是什么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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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于单位阶层而言,实施敲诈勒索将会构成一项危害严重、影响深远的"敲诈勒索罪",而此乃属典型的公诉犯罪类型之一。罹难于此间的单位机构,理应肩负起执行职务期间对自身在敲诈勒索方面违反法律法规行为造成的负面后果的主要直至全部责任,并会对此类行为所引发的侵害他人财产权益及宁静生活境况负责,接受相应的刑事诉讼与审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24-07-10 15:09:5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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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司法实践中,若单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他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取公私财物,情节严重者则构成了“敲诈勒索罪”,此乃典型的公诉犯罪。任何时候,如果此类违法行为在单位团体内部发生,那么直接负责人以及其他所有直接相关的责任人都会面临刑事处罚的法律风险。一般而言,这种恶劣行径会严重侵犯到受害人的财产权益及安逸宁静的生活环境。

2024-07-10 15:09:5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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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上,若单位存在敲诈勒索之违法行径,那么便构成了法定的罪名“敲诈勒索罪”,这是一个典型的由检察机关提起诉讼的公诉犯罪类型;一旦单位实施这类犯罪行为,其直接重大责任人及其他直接责任者都需按照相关法规条例,承担相应的刑事法律责任。这类犯罪活动常常涉及到对他人的财产权益以及正常生活环境造成侵害。

2024-07-10 15:09:51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敲诈勒索罪的犯罪主体是属于一般主体,达到犯罪年龄的自然人都可以成为敲诈勒索罪的主体,但不包括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还危及他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权益。这是本罪与盗窃罪、诈骗罪不同的显著特点之一。本罪侵犯的对象为公私财物。刑法条文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罪和诈骗罪的界限敲诈勒索罪与诈骗罪的犯罪主体都是一般主体,犯罪主观方面都是直接故意,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二罪的根本区别在于犯罪客体和犯罪客观方面的不同:在犯罪客体上,本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即公私财产所有权和公民人身权利或其他权益;诈骗罪侵犯的是单一客体,即公私财产所有权。在犯罪客观方面,本罪表现为以威胁或要挟方法,迫使被害人因恐惧而被迫交付财物;诈骗罪表现为以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使被害人受蒙蔽而“自愿地”交付财物。在敲诈勒索案件中,有的行为人具体实施的行为可能包含有欺诈因素,但这种欺诈因素仅为敲诈勒索的“由头”或“借口”,而非敲诈勒索的实行行为,即并非本罪客观方面的行为。换言之,构成敲诈勒索罪,不以是否有“借口”,或者“借口”是否真实为要件。例如,甲给乙的父亲写信,谎称乙打他的事实,具有欺骗性,但是,他并不是靠欺骗方法蒙蔽乙的家长,使其自愿交付数额较大的财物,而是靠杀乙相威胁,企图迫使乙的家长交付数额较大的财物,应定敲诈勒索罪。一般情况下,编造虚假的“恶害”威胁被害人是,如果行为人自己冒充“恶害”发出方,则成立敲诈勒索罪;如果行为人冒充麻烦解决者,以解决麻烦为由骗取钱财的,则成立诈骗罪。行为同时具有欺骗和恐吓性质,对方陷入认识错误并产生恐惧心理,二者同时起作用,则成立敲诈勒索罪和诈骗罪的想象竞合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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