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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在确定帮信罪中被告人是否具有“明知”情节时,应主要考虑以下三个维度进行判断分析:首先,从主观心理状态来看,作为一种概括过失犯罪——帮信罪之“明知”应理解为被告人对于其所协助实施的犯罪行为具有明确认知,然而,对于该行为具体构成何种罪行并无特定要求;其次,从明知的性质层面来看,明知是一种实际存在的认知,同时亦是帮信罪被告人在行为过程中所展现出的客观意识形态;最后,从明知的程度上考量,明知应当是一种确切无疑的认知,倘若仅有一定程度的合理怀疑或模糊感知到他人可能会实施犯罪行为,那么便无法被认定为帮信罪中的明知。因此,帮信罪被告人的主观明知必须是确定无疑的明知,或者说是具有高度可能性的明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2024-07-10 16:21:1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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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湖北-省直辖
针对帮信罪的明知界定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三个层面进行深入分析与探讨:首先,从故意的角度来审视,帮信罪所涉及的明知应当属于概括故意范围内的认知状况,即行为人应当对于被其帮助的对象所实施的犯罪行为有所明确了解,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必须确切地知晓这些行为枚举在何种具体罪名之中;其次,从明知的性质出发,其应属一种现实中的认识现象,同时亦是帮信罪行径者的客观认识实际情况;最后,从明知的程度来看待,我们应理解为确凿无疑意义上的确切明了,倘若仅存在一定程度范围内的合理怀疑或是模糊感知到他人有可能实施犯罪行为,那么便无法将之归类于帮信罪中所规定的明知范畴之内。因此,帮信罪行径者的主观明知需求必须是确定性或者高度盖然性的明知状态。
2024-07-10 16:21:1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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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福建-
在判断帮信罪中“明知”这一重要概念时,主要应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深度剖析和审慎考虑:首先,从故意的角度来说,所涉法律条文中明确规定帮信罪的“明知”应属于概括故意中所包含的明知范畴,即相关人员对于其提供帮助的对象正在实施的犯罪行为确实有所了解,然而,对于该行为具体构成何种罪名并无严格要求;其次,从明知的本质属性来看,它是一种实际存在的认知状态,同时也是帮信罪行为人在客观环境下所形成的真实感知;最后,从明知的程度上讲,它必须是一种确切无疑的明知,倘若仅有一定程度的合理怀疑或是模糊地意识到他人可能会从事某种犯罪活动,那么这种情况便无法被认定为帮信罪中所涉及的明知。因此,帮信罪行为人的主观明知应当是一种确定无疑的明知,或者说是一种高度可能性的明知。
2024-07-10 16:21:1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