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若债务人在借款后未能按照协议规定如约偿还欠款,该债权人有权在相关法律文书所载明的履行期间终了之后的两年之内,向该国的最高司法机关人民法院提交申请,请求依法进行强制执行。倘若相关法律文书对赔偿责任作出了分期缴纳的明确规定,则自
最后一次义务履行期限届满的那日算起,给予两年宽限的申请执行期间;若相关法律文书并未对此有所详细说明,那便根据该法律文书正式生效之日起计算出两年的申请执行期间。在此期间内,若债权人采取了任何可能导致执行时效中断或中止的行动,那么执行时效将会从这些行为发生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然而,若超过了这两年的申请执行期间,债权人可能会失去通过法院强制执行来追讨债务的法定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2024-07-10 13:31:55 回复
咨询我
地区:香港-九龙
若债务人在获得借款之后未能依照预先约定的时间归还欠款,债权人有权在相关法律文件所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满两年的时间段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申请。如若相关法律文件明确规定了借款的分期偿还,则需自
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到期之日起开始计算已过的两年期限作为申请强制执行的有效期。倘若在这长达两年的时间里债权人因各种原因实施了中断或暂停执行许可时效的行为,强制执行的时效将会从实施上述行为的那一日起重新计算。然而,如果超过了两年的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债权人可能会失去通过司法程序强制执行追偿债务的合法权益。
2024-07-10 13:31:55 回复
咨询我
地区:江西-九江
倘若借贷人未能遵循法定义务如约偿还借款,则债权人有权在相关法律文书所规定的履行期限全部到期之后的二年时间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申请,要求对该笔债务进行强制执行。假设相关法律文书明确规定了需要分期进行清偿,那么债权人可从
最后一期清偿期限届满的那一天开始算起,往后推算两年以确定其是否具备申请执行的资格。若在以上两年的时限范围内,债权人有停止或暂停执行时效的举动,那其原先的执行时效就会自此行为发生之日起重新进行计算。然而,如果债权人超出了上述规定的两年申请执行期间,那他很有可能无法再通过司法途径来强制执行并试图收回欠款。
2024-07-10 13:31:5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