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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不还钱可以立案吗

李** 广西-北海 欠款追讨咨询 2024.07.10 10:48:11 462人阅读

借钱不还钱可以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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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债权人享有向人民法院提交支付令申请之权,要求负债方立即清偿欠款。对于此类申请,人民法院应于接受后,五日内及时通告债权人是否予以受理。若所涉债权债务关系明确且合法,那么人民法院便应在受理该申请之日起第十五个工作日内传送支付令至负债人处。倘若负债人收到支付令后十五日内未对其内容提出异议或者拒绝执行,债权人则有权寻求人民法院执行为自我保护。因此,若负债人借钱后拒不归还,债权人可依据上述规定向人民法院提交支付令申请,此种情况理当被视为符合立案条件。人民法院将依照债权人提交的事实和证据进行详细审查,然后决定是否接收诉求呈函。在接纳后,遂依预定程序向负债人发放支付令,彼时负债人有权对该支付令提出质疑或依法履行。如负债人未能履行支付令,债权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债权人提出申请后,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通知债权人是否受理。

2024-07-10 10:48:1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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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有权依法向司法机关提起催告诉讼,以寻求资方还款之方式。司法机关在接获此类诉求之后,须于五个工作日内通知原告诉求方是否接受立案处理。若所涉债权债务关系清晰明了且法律效力显著,司法机关则应在接受立案请求后的十五日内向欠款人发出催告指令书。倘若欠款人未能在收到催告令后的十五日之内对其内容提出异议或者对此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债权人即可向该地司法机关递交强制执行申请。因此,如遇到资方借债后长期拖欠还款的情况,债权人可依据上述规定向当地司法机关提起催告诉讼,此举被视为正式立案的合法前提条件。司法机关会据此案所提交的证据及事实材料进行详尽评估,并最终决定是否予以受理。一旦申请获得批准,司法机关将依照法定程序向欠款人发出催告指令书,欠款人亦享有就此提出异议或执行催告指令的权利。若欠款人未能履行催告指令,债权人便可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2024-07-10 10:48:1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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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有权通过向人民法院递交支付令申请书,要求欠款人承兑债务。当法院接收到相关申请之后,会在五个工作日内向债权人给出回执,标明其对该申请的处理情况。若指控的债权债务关系清晰且符合法律规定,法院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欠款人发布支付令。倘若欠款人在收到支付令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未对此提出异议并且也没有履行支付令的内容,那么债权人便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此,若欠款人未能如期归还借款,债权人有权向法院提交支付令申请书,这是一种可以立案的情况。法院将会依据所提供的事实与证据进行严格审查,并最终决定是否接受此项申请。若法院决定受理,则会依照法定程序向欠款人发布支付令,而欠款人则享有提出异议或者履行支付令的权利。若欠款人未能履行支付令的内容,债权人则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024-07-10 10:48:11 回复

单凭一张借条能否认定借款合同成立与否呢 1.如果借条没有瑕疵且所借金额较小,当借款人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借条不真实的情况之下,那么可以认定借贷关系成立。 2.如果借条存在形式上的瑕疵,出借人应当举出借条之外的其他支付凭证,只有其所举的证据能够形成一个有效的证据链条,从而证明其履行了出借义务,才能认定借款关系成立。 3.如果借条没有明显瑕疵,但是借款金额较大,应当结合交付凭证、当事人支付能力、交易习惯、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以及其他交付细节来综合判定借贷关系是否成立。 法官观点 在真正标准的借款合同关系中,双方当事人订立了书面合同并且都严格按照约定履行了合同,因此借贷纠纷的审理并不困难。但是实践中普遍存在的问题是:民间借贷关系的当事人往往并未签订所谓的借款合同,而只是由借款方出具了一张借条。那么仅凭这张借条,能否认定双方当事人的借贷关系已经成立呢?这是当前的很多同志在审理这类案件时所最感困惑的问题。实践中,各种借条的情况实际上很复杂。在借贷关系中,借贷的金额有大有小,少则几百块钱,多则上万元、十万元、百万元,甚至千万元。那么,在没有其他证据来证明借款关系的前提下,单凭一张借条,能否认定借款合同成立与否呢? 在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首先应当查明出借人是否履行了出借义务,这是审理此类案件中最为核心的问题。按照举证证明责任分配原则,应当由出借人自己来证明其履行了出借义务。因为借款合同是实践性合同,如果出借人不能证明其履行了出借义务,那么借贷关系是否成立就难以认定。在实践中,有些借条写得有点像借款合同,有的借条又写得像是履行出借义务的凭证,例如在借条中载明“我今收到某某某交来人民币现金五百万元”或者“我借到某某交来的现金五百万”等诸如此类的内容。对于这种情况,应当如何判定该借条能否作为出借人履行出借义务的依据呢?现提出以下几个意见以供参考。 第一,如果借条没有瑕疵且所借金额较小,当借款人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借条不真实的情况之下,那么可以认定借贷关系成立。对于这类小额借贷关系,不需要设定较高的证明标准,如果采取“一刀切”的证明标准,在实践中确实难以解决许多问题。因为,借条毕竟是一种由借款人本人书写或签署的书面证据,从证据证明力的角度来看,借条的证明力是比较高的。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应当认可借条的证明力。 第二,如果借条存在形式上的瑕疵,例如借条有涂改甚至有补充的内容,并且存在墨迹不大一致或者签名字迹不大相同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不能根据借条来认定借贷关系成立,而应当由出借人对其是否交付款项承担举证证明责任。出借人应当举出借条之外的其他支付凭证,只有其所举的证据能够形成一个有效的证据链条,从而证明其履行了出借义务,才能认定借款关系成立。 第三,如果借条没有明显瑕疵,但是借款金额较大,应当结合交付凭证、当事人支付能力、交易习惯、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以及其他交付细节来综合判定借贷关系是否成立。此处最大的问题就在于:如果单凭一张借条就认定金额高达几千万元的借贷关系成立,那么无论从哪个角度上讲,都会造成很大的社会风险。虽然借条有可能确实是借款人所写,但是并不排除原、被告双方恶意串通进行虚假诉讼的可能。通常情况下,如果借贷双方所借款项为几百万上千万的大额资金,都会选择银行转账的方式进行交付。因为,从银行转账有相应的转账凭证和后台记录,这种交付资金的方式相对比较安全,因此从事生产经营的人通过银行进行大额转账是更符合常理的。但是在司法实践中,法官在审理案件时常常会遇到在借贷关系中进行大额现金交付的情况。从实践经验来看,这种付款方式发生的可能性相当小,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单凭借条认定大额借贷关系成立并不科学。另外,从导向上说,单凭借条认定大额借贷关系成立不利于金融管理。在这类借贷关系中,出借人应当举出其他证据来证明借贷关系成立,否则其权利就难以得到保障。这种认定办法能够促使出借人注意借贷行为规范化,进而在整个社会建立起良好的借贷秩序。当然,这种认定办法有可能会伤害到出借人的合法权益,因为借条所证明的借贷关系确实存在实际成立的可能。但是全面地来看,如果当事人从事正当经营,这种情况是极少的。如果当事人进行毒品交易、人口贩卖或者其他不正当交易,最后将其体现为民间借贷的形式,那么显然不能予以支持。在较长的一段时间里,法官应当在司法实践中注重对借条证明力问题的思考,如果借款金额较大,一定要结合其他情况进行综合考虑和判断,不能单靠借条来认定借贷关系成立。

您好,直接告他的继承人承担债务,提供借条和当时如何交付借款的证据,比如转账单或者他的收条或证人证言等等。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借钱没有借条也可以立案。只要能证明借贷关系存在及钱款已实际交付即可。常见的证据有催讨协商的录音录像、短信记录、证人证言、汇款凭证等。而借钱没有借条时应注意的问题:
1、诉讼时效:从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已权益时起3年内向。
2、的:你应向被告(欠款人)所在地(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
3、证据的收集:没有借条,单凭汇款单不能证明他欠款的事实,因此证据方面应该收集的更全面。
4、如果你胜诉,会依法执行,如果他没有现金还款,可向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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