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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在婚前就已经缴纳住房公积金,结婚二十年,现在离婚女方有权分割男方住房公积金吗?

pub****164 江苏-徐州 财产分割咨询 2024.07.08 22:19:29 323人阅读

你好,男方在婚前就已经缴纳住房公积金结婚二十年,现在离婚女方有权分割男方住房公积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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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们沟通一下具体情况

2024-07-15 20:59: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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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1853578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江苏-常州 咨询解答:25401条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2024-07-09 08:00:5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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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江苏-徐州 咨询解答:9040条

个人以共有财产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共同财产,可以进行分割

2024-07-09 06:31:48 回复

婚后缴纳的公积金,属于共同财产,应该都分割。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只要还是单位的职工,单位不给缴纳住房公积金不合理,属于违法。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可见,住房公积金制度对用人单位来说是国家法规强制实行的义务。  第三十八条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十八条规定: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该规定表明,无论公司效益如何,其缴存比例的底线是不得低于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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