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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亲哥有个小卖部。在里面毒老鼠被一个七岁的小孩误食后死亡了,请问这种情况法院会怎么判?

ask****919 重庆-黔江区 毒品辩护咨询 2024.07.08 06:43:34 477人阅读

我亲哥有个小卖部。在里面毒老鼠被一个七岁的小孩误食后死亡了,请问这种情况法院会怎么判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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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需要看怎么定性,过失致人死亡

2024-07-08 10:32:4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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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重庆-沙坪坝区 咨询解答:419条

你好,我们具有专业知识和丰富的经验,可以为你的法律问题提供解答和帮助,具体情况我们电话沟通,稍后给你回电。

2024-07-08 10:00:4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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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重庆-江北区 咨询解答:114条

你好,可以点我头像给我打电话,或者留下你的联系方式,这边了解了详细情况,给你更符合你情况的专业法律建议

2024-07-08 09:31:4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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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重庆-渝北区 咨询解答:601条

需要详细核实 是否有刑事责任

2024-07-08 08:52:1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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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重庆-渝中区 咨询解答:1955条

你好 你的问题我们可以解决

2024-07-08 08:41: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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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重庆-渝中区 咨询解答:36779条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来电沟通一下具体情况

2024-07-08 08:30:3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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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重庆-江北区 咨询解答:1943条

你好,是什么情况下能够误食的?

2024-07-08 08:05:2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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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重庆-渝中区 咨询解答:26404条

你好遇到什么法律纠纷需要解决的

2024-07-08 07:56:1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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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达州 咨询解答:15468条

这是一起非常严重的事件,我很抱歉听到这样的悲剧。根据中国的法律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行为人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或者已经预见到而轻信能够避免造成的他人死亡,剥夺他人生命权的行为。

在这种情况下,你哥哥可能会面临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指控。法院在判决时会考虑多个因素,包括你哥哥的主观过错程度、行为的性质和情节、是否采取了合理的预防措施以及对受害者家庭的赔偿等。

如果你的哥哥能够证明他已经采取了合理的预防措施,例如将毒老鼠的药物放在孩子无法接触到的地方,并在周围设置了明显的警示标志,那么他可能会减轻或免除刑事责任。

此外,如果你的哥哥能够积极赔偿受害者家庭的损失,并取得他们的谅解,那么法院也可能会在判决时考虑这些因素。

需要注意的是,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都不同,法院的判决也会因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异。因此,建议你的哥哥尽快咨询专业的律师,了解他的权利和义务,并根据律师的建议采取相应的行动。同时,也希望这样的悲剧不再发生,大家都能够注意安全,保护好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健康。

2024-07-08 07:53:1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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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重庆-沙坪坝区 咨询解答:467条

您好,现在到什么阶段了?

2024-07-08 07:16: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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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38393464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重庆-渝中区 咨询解答:2870条

这个需要看过错、情节等,公安是否已经介入

2024-07-08 06:54:0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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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浙江-杭州 咨询解答:10689条

您好,请问您是为本人咨询还是为家属咨询?,找到叶斌律师后,点我头像,一对一咨询,完全免费。

2024-07-08 06:44:2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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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在公司误食老鼠药中毒死亡,如果是因为用餐,或者工作原因误食的话,可以认定为工伤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
(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9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10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四十八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因工作环境存在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在用人单位食堂就餐造成急性中毒而住院抢救治疗,并经县级以上卫生防疫部门验证的;  
(四)由用人单位指派前往依法宣布为疫区的地方工作而感染疫病的;  
(五)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
一、
二、
三、四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五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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