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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硕士,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企业高级法律顾问,企业合规师,累计为多个国企代理案件数十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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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城区合同诈骗罪数额认定有何规定

张** 河北-廊坊 金融诈骗辩护咨询 2024.07.07 10:56:00 496人阅读

相城区合同诈骗罪数额认定有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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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关于合同诈骗罪的数额认定问题,主要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下称“《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进行明确规定。
至于具体的数额判定准则,则通常由最高人民法院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通过发布相关司法解释来予以确立,并且这一标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的步伐会进行及时调整。例如,当前适用的司法解释可能会对合同诈骗罪中“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乃至“数额特别巨大”等概念进行相应的金额界定。对于具体的数额评定标准,建议您参考司法解释进行了解与掌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2024-07-07 10:58: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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