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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将我的农村房屋作为给付义务,过户给乙方。乙方是本村的,在判决执行过程中,乙方伪造名下无宅基地证明,法院将房屋和土地使用权一起过户了。
那你可以申请再审。把房子返回来。。
做过类似案例,可以进一步沟通。我是北京李律师,专注争议解决领域,相关法律问题后续可以进一步咨询我。
你好,宅基地并不是个人的,是以户为单位的,而且宅基地有着特殊的性质,所以宅基地使用权遗赠是不可行的,但是若是属于集体经济的成员,是可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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