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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关于借款合同的有效性问题,其被判定为无效的可能性可能来源于以下四个主要方面:
首先,当签署合同的一方当事人缺乏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是受到了相应程度的约束,无法充分理解合同的实质意义以及可能带来的各种影响时;
其次,如果在签订合同时存在着欺诈、威胁或者是恶意串通等行为,这些都有可能对第三方造成不公平的损失;再者,如果借款的利率超出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所设定的最高限度,那么这也将成为导致合同无效的重要因素之一;
最后,如果合同内容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中的强制性规定,那么它同样会被视为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一条:贷款人未按照约定提供借款或者提供借款的数额、期限、利率、用途等不符合约定的,借款人可以拒绝接受借款或者请求返还已支付的借款。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的利率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2024-07-06 18:28: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