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硕士,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企业高级法律顾问,企业合规师,累计为多个国企代理案件数十亿
15052099995
找律师
18万律师在线服务
问律师
咨询身边的法律专家
查知识
更多更全的法律资讯
解析: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通常为三十七天。这其中包括了公安机关首次进行拘留时所享有最长不超过三日的权利,若检察机关对该拘留决定予以批准,则可将其延长至七日;对于行为流窜作案或多次违法犯罪行动,以及存在有案伙作案之类的严重嫌疑人,还可以再次将拘留期限顺延至三十日之久。
然而,若是在上述三十日拘留期过后仍需进行逮捕程序,那么检察机关就应当在七个工作日内依法作出相关决策。所以,整体而言,从拘留到最终审查批准逮捕,整个流程的总天数最多也只能达到三十七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