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
解析:
在处理集资诈骗犯罪案件时,对于案件涉案人员是否参与一项投资计划则应从严格意义上检验并判断其是否蓄意参与。换言之,主要依据是相关人员是否已经清晰地意识到了公司正从事违法的大规模集资行为并且积极投身其中。举例而言,倘若员工对于此类非法集资行为的本质有明确的认知,但仍为其提供协助甚至从中营利,那么他可能会被贴上“参与者”的标签。具体地说,他们也许会涉及到诸如宣传活动、积极劝诱投资者加入投资行列、妥善管理资金流动等这些关乎整个投资计划成败的关键环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2024-07-05 15:16: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