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江西法律咨询 > 赣州法律咨询 > 赣州合同违约法律咨询 > 如果没干满合同上的日期然后走了要赔违约金吗?

如果没干满合同上的日期然后走了要赔违约金吗?

pub****479 江西-赣州 合同违约咨询 2024.07.05 13:14:12 323人阅读

如果没干满合同上的日期然后走了要赔违约金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赣州律师 合同事务律师 赣州合同事务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18870101008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江西-赣州 咨询解答:10200条

签了合同没干满离职一般是不需要赔偿违约金的

2024-07-05 14:31:20 回复
咨询我
13450664535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江西-赣州 咨询解答:939条

我已经约定有没有约超过合同本金额,理论上是不需要的。

2024-07-05 13:44:32 回复

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保险福利、职工培训,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不能扣违约金。第八十条 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你拿他们也没有办法(口说无凭),或者告知劳动者,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但需提前3天(试用期)通知用人单位或提前30天(转正后)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否则会被用人单位按规章制度扣款。至于应聘时说一月休息4天公司到时肯定不会承认,约定服务期,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确认。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劳动合同法》有关不用扣违约金的条文: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有关辞职的条文,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有关规章制度的条文: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其他部分仍然有效。第二十八条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在制定。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劳动报酬的数额、法规规定的,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签了试用期的合同,现在不想干了,应依法提出辞职的,离职时用人单位应支付工资的。
2、《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
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3、《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合同提存
12504人阅读

提存是债务关系消灭的重要方式之一,提存需要满足一定的前提,那么合同提存程序规定有哪些,提存公证规则具体内容是什么,可以提取提存物的时间是什么时候,以及标的物提存后的通知义务应该由谁承担呢!

免责事由
14061人阅读

今天小编为大家介绍免责事由的知识,就是免责事由有哪些呢,以及生产者的免责事由有哪些,侵权行为的免责事由有哪些,无过错责任免责事由等,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快和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违约金过高处理办法
7381人阅读

在一般的合同中都会有条款明确违约金这一选项,那么对于违约金过高是如何认定的呢,那么违约金过高该怎么认定,以及违约金过高如何调整,调整办法是怎样的,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更多知识尽在律图!

标的物是什么意思
57401人阅读

今天小编为你介绍标的物是什么意思,那么标的物是什么意思,标的物提存是什么意思,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的责任风险是什么呢,更多知识尽在律图百科栏目,以及标的物质押具备的条件是什么呢,来一起了解一下吧!

版权登记合同
13158人阅读

版权登记是一种正常的经济行为,今天小编来为大家介绍版权登记合同的有关内容,更多知识尽在律图平台,任何法律疑问请在线咨询本站合作律师,来了解一下吧!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合同事务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