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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当面临企业破产后,债权人可借助于破产清算这一法律程序,以追偿其应得之款项。在此过程中,
首先,债权人必须向当地法院提出针对该债务企业的破产申请,一旦法院获悉并受理后,便会指派一位法定破产管理者负责处理后续事宜。此位破产管理者将全权主导企业资产的清算工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平合理地将这些资产分配给包括债权人在内的所有利益相关者。在这个过程中,债权人需要提供充分的债权证明材料,积极参与到整个破产清算程序之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2024-07-05 10:05: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