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江西法律咨询 > 九江法律咨询 > 九江财产分割法律咨询 > 我们50多岁想离婚,可以协议离婚写全归儿子,我想离婚,而且双房离婚后不能带另外的人来住,在没有过户的前提下可以协议离婚?

我们50多岁想离婚,可以协议离婚写全归儿子,我想离婚,而且双房离婚后不能带另外的人来住,在没有过户的前提下可以协议离婚?

pub****404 江西-九江 财产分割咨询 2024.07.05 09:15:05 460人阅读

我们50多岁想离婚,一个儿子以成家,三个孙,县城有一套房子是儿子钱买的,在我们夫妻名下,有一辆车子也是儿子买的在我老公名下,可以协议离婚写全归儿子,以前农村一套二层房子是我们夫妻早建的,现在我儿子有农一套别墅在建,老公长期出轨,我想离婚,所有房子车子存款,还有借在外面的有18万多,是他的亲戚朋友,但是都是我儿子的钱, 所以我们两个只能有归住房子的权力,而且双房离婚后不能带另外的人来住,一切都应该归儿子,儿媳所有,在没有过户的前提下可以协议离婚,能有保障吗?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九江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九江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13479130812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江西-南昌 咨询解答:18893条

你好正在查看你的问题

2024-07-05 09:35:03 回复
咨询我
15734762668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内蒙古-赤峰 咨询解答:3275条

通过线上诉讼离婚 最快7天即可一次判离

2024-07-05 09:34:25 回复

分手协议协议一方如果再婚孩子抚养权归另一方有效。
离婚后对方又再婚,另一方能请求变更孩子抚养权吗离婚后原配偶再婚不是变更孩子抚养权的法定条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之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抚养权总的原则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7、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8、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哺乳期内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用母乳哺养,对婴儿的生长发育最为有利。从婴儿的生长发育的利益考虑,夫妻离婚后,凡是正处于用母乳喂养的子女,应依法由哺乳的母亲抚养。但现实生活中,也有许多孩子出生后,是不用母乳喂养的。对于这样的情况,当夫妻离婚时,如何判定孩子的抚养归属司法解释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亲生活:一是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二是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没有不利影响的三是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如母亲的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或母亲的品行不端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或因违法犯罪被判服刑不可能抚养子女的等等。

分手协议协议一方如果再婚孩子抚养权归另一方有效。
离婚后对方又再婚,另一方能请求变更孩子抚养权吗离婚后原配偶再婚不是变更孩子抚养权的法定条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之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抚养权总的原则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7、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8、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哺乳期内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用母乳哺养,对婴儿的生长发育最为有利。从婴儿的生长发育的利益考虑,夫妻离婚后,凡是正处于用母乳喂养的子女,应依法由哺乳的母亲抚养。但现实生活中,也有许多孩子出生后,是不用母乳喂养的。对于这样的情况,当夫妻离婚时,如何判定孩子的抚养归属司法解释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亲生活:一是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二是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没有不利影响的三是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如母亲的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或母亲的品行不端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或因违法犯罪被判服刑不可能抚养子女的等等。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离婚财产的分割原则
142712人阅读

离婚诉讼中的财产分割是大多数离婚案件中的诉讼焦点,那么法律对离婚财产分割是怎么规定的?最新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以及夫妻离婚财产分割原则又是什么?过错方离婚财产是怎么分割的,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快来了解一下吧!

夫妻财产公证
7625人阅读

夫妻财产中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一直是大家关注的话题,今天和大家一起来探讨一下夫妻财产公证的有关知识,那么夫妻财产公证费用规定有哪些,夫妻财产公证协议内容具体有哪些,以及夫妻财产公证办理流程相关规定!

婚后个人财产
8202人阅读

婚后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的界定是大众关注的话题之一,那么婚后个人财产协议有哪些,婚后个人财产判定都有哪些规定,以及婚后个人财产包括哪些呢,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快和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婚后共同财产
6035人阅读

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一直是打击关心的话题之一,那么婚后共同财产的种类究竟是哪些呢,转移婚后共同财产的表现形式有哪些,以及擅自动用婚后共同财产都有哪些规定呢,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快来了解一下吧!

新婚姻法房产
5730人阅读

婚姻法中的财产分割问题一直是大家讨论的焦点,房产分配就是其一,今天小编来为你介绍新婚姻法房产分割,新婚姻法房产加名,新婚姻法房产增值等内容,希望这些内容对你有所帮助,更多知识来了解一下吧!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