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从事成品油仓储、零售经营的公司,应当向所在地市级(设区的市,下同)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提议申请。市级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将初步审查意见及申请手续报省级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由省级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决定可否予以成品油仓储或零售经营许可。所以楼主先去带上本人身份证以及复印件,到当地工商部门申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也就是确定你的加油站的姓名),同时确定加油站的营业执照是办个体户的营业执照,还是该公司的营业执照然后再去你那里地市级的商务主管部申办门《成品油仓储经营准许证书》、《成品油零售经营准许证书》,(可能会被要求解决《消防体检合格意见书》等东西)最后再回去工商部门申办营业执照。解决上述证照所需要手续以及花费各地可能有差异,以当地行政部门的要求为准。
盗窃罪,且是共同犯罪,一般会有主犯与从犯之分,刑事案件,建议与律师沟通联系,以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从你所述,要是犯罪嫌疑人已经被刑拘了。刑事案件,在侦察阶段,只有律师能会见,了解相关情况,建议委托专业律师介入,可以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提供律图网、提出控告等以更好地维护其的合法权益。 1、对已立案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具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取保候审: (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后者使用附加刑的。 (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的; ( 3)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后者正在怀孕、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 4)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 ( 5)提请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 ( 6)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定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 2、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的,应当交保证金,或者有保证人。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如果可以证明他主观上是故意的,且不归还钱款,那么就可以按照盗窃罪量刑:根据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罪是最古老的侵犯财产犯罪,几乎与私有制的历史一样久远。人民量刑指导意见》对盗窃犯罪的量刑更规范、更标准;相关条款如下:第一百一十五条【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量刑格】
(一)犯罪数额1000元以上不满1500元的,基准刑为罚金刑;犯罪数额1500元以上不满2000元的,基准刑为管制刑;一年内入户盗窃或者在公共场所扒窃3次以上,以盗窃罪论处的,基准刑为拘役刑;
(二)盗窃公私财物价值2000元以上不满1万元的,盗窃价值2000元,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犯罪数额33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三)盗窃公私财物800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情形之一的,刑期增加六个月:⒈以破坏性手段盗窃造成公私财产损失的;⒉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⒊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四)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其他发票100份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一年,每增加6份,刑期增加一个月;50份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8份,刑期增加一个月;50份以下的,基准刑为拘役、管制刑或者罚金刑。第一百一十六条【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格】盗窃公私财物价值1万元以上不满6万元的,盗窃1万元,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犯罪数额7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五年,并视情节严重的程度,予以重处:
(一)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二)盗窃金融机构的;
(三)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四)累犯且盗窃数额为8000元的;
(五)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六)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等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盗窃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的;
(八)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第一百一十七条【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量刑格】盗窃公私财物价值6万元,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犯罪数额42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二年,增加情形的,予以重处:
(一)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二)盗窃金融机构的;
(三)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四)累犯且盗窃数额为4.8万元以上的;
(五)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六)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移民、救济、医疗等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盗窃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的;
(八)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第一百一十八条【缓刑适用但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缓刑:(一)扒窃或者跨县、市流窜作案的;(二)惯犯;(三)未全部退赃的;(四)未主动接受财产刑处罚的;
(五)以破坏性手段盗窃造成公私财产损失的,或者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或者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六)具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的;
(七)盗窃作案在10次以上的。第(三)、(四)项规定的情形,未成年犯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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